摘要:陆逊一个劲地退,刘备就一个劲地进,他越进越兴奋,真以为陆逊怕他。当时,在陆逊的主动配合下,刘备大军深入东吴境内二三百里,他们是拖不起的。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自古以来就是这个道理。

小说《三国演义》中说,听到刘备举倾国之兵来犯,吴主孙权惊慌失措,吓的连声叹息“奈何!奈何!”其实,完全不是这样。刘备的兵力又不是很多,有什么好怕的?再说了,孙权生得骨骼奇伟,又正当壮年,经常冲锋陷阵,怕字怎么写,恐怕他都不知道。

但是孙权的确不想打仗,这倒不是因为他怕刘备,而是因为他是一个理智的人。吴国跟蜀国打仗,无论谁胜,都是魏国得利,而魏国得利,吴国跟蜀国可能就要遭殃,可能就要完蛋。天下大势再清楚不过了。这仗打它有什么意义呢?可刘备愣是看不明白!哎!真是让人扼腕惋惜。

所以,孙权还是想以和为贵。刘备7月出兵,孙权8月就遣使求和,还让诸葛亮的长兄诸葛瑾给刘备写了一封信,晓以大义,希望双方握手言和,不要开战。

可惜,刘备冥顽不灵,一意孤行,不撞南墙不回头!

那孙权只有应战了。他任命镇西将军陆逊为大都督,带领朱然、潘璋、韩当、徐盛等大将前去迎敌。这几位可不是群众演员,他们都是享誉东吴名震三国的名将。

刘备大军杀来,这位小将不紧不慢伸出了三根手指头

为了避免两线作战,腹背受敌,聪明而睿智的孙权不失时机地向魏国称臣。他低声下气称赞曹丕说,你真帅,太有才了,简直是男人中的极品,微臣我尤其喜欢你那句“明月皎皎照我床,星汉西流夜未央。牵牛织女遥相望,尔独何辜限河梁?”简直是独步千古,气压群雄!我现在是您的臣子了,你可要罩着我呀!

只耍嘴皮子是不行的,得动真格的。孙权将江南土特产象牙、翡翠、玳瑁、明珠、孔雀、犀角等等打包送给曹丕,念及曹丕好色,孙权特别送了好多江南特有的美女,还归还了俘虏的曹魏大将于禁。曹丕心里很受用,身上更受用,就接受了,封孙权为吴王,加九锡。

当然,这只是一个形式,一种礼节罢了。孙权真的甘心向魏国称臣吗?鬼才相信,那只不过是权宜之计。曹丕真的会罩着孙权吗?鬼都不信,他不趁火打劫就烧高香了。不过,孙权给他面子,他自然也要给孙权面子,“面”尚往来嘛。所以,曹丕没有去干趁火打劫的勾当。当时,魏国一级策划师刘烨极力劝曹丕趁火打劫,一举灭吴,然后再灭蜀,大魏一统天下,提前结束三国时代。但是,曹丕是个要面子的人,他没有这样做。他更喜欢坐山观虎斗。

那么,虎是如何斗的呢?

历来两支军队交战,其实不过就是两个主帅的交战,就是两颗头脑在交战。蜀国的主帅当然是刘备,而吴国的主帅是陆逊。

他们一个是屌丝,一个是官二代。

这话怎么讲?

刘备自称他是皇室贵胄,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其实那不过是一句华丽的广告词。刘备出身很低微,是一枚标准的草根。老爹早早地死了,刘备和母亲编草席卖鞋子以维持生计。他后来结交的兄弟也都是屌丝,关羽是引车卖浆的,张飞是个杀猪的,都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所以他们才成为了兄弟。屌丝爱屌丝,屌丝惜屌丝。虽然刘备现在当了皇帝,可他还是一个屌丝,一个超级大屌丝。

刘备大军杀来,这位小将不紧不慢伸出了三根手指头

不可思议的是,和今天的纨绔子弟一样,刘备这个大屌丝有一个很大的缺点。他喜欢穿华丽的衣服,喜欢狗马和女人,这倒也没什么。更要命的是刘备不读书。不读书,很可怕。身为一个屌丝,不读书,你能进步吗?你能有出路吗?你能获得作为一个人的尊严吗?

而陆逊却是一个高富帅,官二代,高干子弟。当时,江南有所谓的“张、朱、陆、顾”之说。说的是四姓家族。这四大家族是江南的人望,垄断着政治经济资源。“陆”指的就是陆逊他们家。陆逊的爷爷,老爸,都是政府公务员,尤其是陆逊爷爷的兄弟,官拜庐江太守,封疆大吏,高级公务员。

那个时候的官宦家庭不像现在,他们是很注重子女教育的,因为这是维系他们家族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所以陆逊读了很多书。《三国演义》中说“守江口书生拜大将”,将陆逊描绘成一个偏偏儒雅的白面书生。

这准确,也不准确。

陆逊是一个书生不假,但他绝不仅仅是一个只会寻章摘句吟诗作赋的书生,而是一个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率领千军万马驰骋沙场的大将。

陆逊21岁当了孙权的幕僚,然后由县令从基层一步步干起,小到安境理民,大到打山贼平叛乱,都是一把好手。当年,关羽之败走麦城,魂归天界,荆州重归东吴,完全是陆逊在起作用。

所以,陆逊绝不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这一年,陆逊已近不惑之年,正是年富力强身强力壮的最好年龄。陆逊是一个官二代不假,却是一个文武双全具有实干精神和实干能力的栋梁之才。

面对刘备大军,陆逊不疾不徐,沉着应对,只伸了三个手指头,就令五万西蜀大军,“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这三根手指头是什么意思呢?

刘备大军杀来,这位小将不紧不慢伸出了三根手指头

退。

面对刘备大军咄咄逼人的进攻,陆逊选择了撤退,退,再退,还退,一直退到夷陵地界。可这真是退吗?刘备认为是的。刘备真是个大傻帽呀!这哪里是退?这是诱敌深入。诸葛亮玩烂的伎俩。陆逊真不是怕他。陆逊是为了以最小的牺牲换来最大的胜利。他当时完全可以和刘备火拼,但是那样无法取得全胜,而且还要伴随着东吴将士的牺牲。陆逊不愿意这样做,他要的胜利,是全歼敌人。

哎,不读书,真的很可怕。陆逊一个劲地退,刘备就一个劲地进,他越进越兴奋,真以为陆逊怕他。哎,刘备呀!

拖。

刘备是客场作战。当时,在陆逊的主动配合下,刘备大军深入东吴境内二三百里,他们是拖不起的。他们远离家乡,缺乏后勤补给,需要速战速决。刘备曾命部将包围吴将孙桓部。孙桓是宗室,是孙权的侄子。刘备以为孙桓告急,陆续一定着急去救,然后他有机可乘,可那只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陆逊岿然不动。他对部下说,“安东(孙桓)得士众心,城牢粮足,无可忧也”。一计不成,刘备又生一计。他事先埋好伏兵,然后乘着御辇出现在东吴军营前,还大声呼喊,我是刘备,快来捉我呀!可陆逊还是纹丝不动。独角戏演的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刘备只好让伏兵撤退,贻笑于大方之家。

烧。

公元222年,这一年,还真是有意思,三个“2”。刘备大军从1月拖到6月,还是没有挑动陆逊大军的决战。慢慢地,懈怠了,刘备命令水军上岸,连营七百里。

陆逊却要尝试性地进攻了。他先攻打刘备的一个营寨,没有成功。但是,陆逊却心内窃喜,因为他已经有了全歼西蜀大军的计谋。那就是一个字,烧。

刘备不读书,他也不记事。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是如何取胜的?不都是用火攻吗?刘备不记事,通晓兵法的陆逊是记事的。你看,刘备的营寨都是用木材做的,都立在杂草丛生的地方,又正当站在太阳底下都能自燃的江南六月天,真是天赐良机。

一把火烧他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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