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街道车流、人流迅速增长。为进一步规范阜城街道道路交通秩序,切实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禁止在阜城街道全段(即G211线320KM+100M至321KM+100M)停放车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庆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庆城县卅铺镇人民政府

庆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