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4月份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对乡镇排序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通知》(宛农工〔2019〕1号)精神,现将2019年4月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对乡镇排序情况通报如下:

(以下为我县各乡镇排序情况)

西峡县

1.阳城镇

2.石界河镇

3.太平镇

4.二郎坪镇

5.丹水镇

6.寨根乡

7.五里桥镇

8.西坪镇

9.桑坪镇

10.军马河镇

11.田关镇

12.米坪镇

13.丁河镇

14.双龙镇

15.重阳镇

16.回车镇

2019年5月7日

12县区空气质量排名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对各县市区4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考核排名由好到差依次是:淅川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峡县、唐河县、社旗县、官庄工区、桐柏县、鸭河工区、邓州市、新野县、内乡县、卧龙区、镇平县、宛城区、方城县、南召县、高新区。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关于印发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经研究,提出如下奖惩处罚决定:对4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三的淅川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峡县进行通报表扬,并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资金。对4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宛城区、方城县、南召县、镇平县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宛城区、方城县和南召县分别实施财政扣款50万元,对镇平县实施财政扣款30万元。

来源:南阳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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