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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这样被一部港片深深打动。

片子拍的极赞,尤其前85分钟精彩纷呈,近乎完美。

这其中,陈冠希功不可没。

拍摄手法极为“粗糙”,可它赢在有深度、有美感、有灵魂、不老套,赢在歇斯底里,赢在很绝望。

狗咬狗

老话说“狗咬狗,一嘴毛”,一个人伤害了别人,自己也会受到伤害,说的文雅点,叫“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我猜,《狗咬狗》的片名源于此。

看过之后,我为之前的认知补充了四个字“以暴制暴”。

很多年前,在看刘青云主演的一部港片(片名忘了)时,被他“我从小就捡垃圾、吃垃圾”的桥段逗笑了。

别怪我,那时年轻,看到这样的桥段,我只觉笑点十足。

今天,看到《狗咬狗》里陈冠希从小捡垃圾、吃垃圾的那一段,我完全笑不出来了。

陈冠希饰演的鹏,是吃垃圾长大的孩子,是打黑拳求生的孩子,是靠一把枪鲁莽挣钱的饿鬼。

在他成年后,每次杀人前后,都不忘填肚饱子,这或许是出自他潜意识里对童年挨饿的记忆。

他唯有在狠中求生存。

我想《狗咬狗》的编剧一定有着悲天悯人的情怀,否则很难关注到“狗咬狗”这样的悲鸣。

感谢上帝,我爱的陈冠希,在这部片中奉献了他最好的表演。

他冷静而沉着,不惜力不用力,张力又内敛的沉浸在角色的戾气里,引你为片中人无法抉择的悲剧命运呜咽。

有人跟我说,开片前10分钟,他竟没认出鹏是陈冠希。

是呀,他是长着一张俏脸的陈冠希,他是我心中香港最靓的仔,这次,他灰头土脸的、穿着又脏又破的T,见佛杀佛遇魔杀魔。

鹏,来自柬埔寨的杀手,在茶餐厅伏击目标。

他叫了一桌子吃的,风卷残云后,他杀人,扬长而去,临走还从被害妇女的丈夫手中抓过一把虾饺吞咽。

他的暴力很极端,但你或许可以接受,毕竟,他是杀手呀。

可片中,另一种暴力的展示,恐怕就难以让人忍受了。

李灿森饰演的年轻警察伟,为破案,像地痞一样对线人和证人实施虐待。

他的暴力会令你瑟瑟发抖,你知道这样的暴力每天都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甚至就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

什么是美呢?片中的回答是“心碎”。

鹏发现弱智女孩没穿裤子,他将短裤递给她,发现她不会穿,他帮她穿。

那一刻,细微的人性被唤醒,鹏害羞地扭过头去……那抹害羞,动人心弦。

伟和鹏有仇,这仇,是用命堆出来的。

眼见自己的同事在一天相继被杀,父亲以死作为救赎的代价,任谁都会崩溃。

伟决意报仇,他不再是那个伸张正义的警察,他已成魔。

从饿狗到疯狗,需要滤过文明。

文明以前,人如饿狗扑食,为填饱肚子而生;文明以后,人如疯狗掠夺,为满足欲念而活。

到最后,所有的人都暗化,都失去理智。

黑暗不是暴力,它比暴力残忍、它是没有出路的无间地狱。

我爱的《狗咬狗》,设置了一个我并不满意的结局。

虽然我懂,但我就是不喜欢。

就像我爱的陈冠希,十年前,他做了件荒唐事,但我总信,这错误只算私人行为。

时光如白驹过隙,你有没有发现,做个凡事一本正经,不得半点偏差的人,多么无趣。

我想偷偷告诉你,除了黑暗与无尽的苦,《狗咬狗》还告诉我们,假如你长着陈冠希的脸,哪怕你穿着脏到令人发指的烂T,也会有顶级潮牌的感觉。

衣服是加分项,帅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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