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多项并罚,民警决定对该机动车依法暂扣,对驾驶人范某某处以罚款1500元,扣留驾驶证,记29分处罚。这一幕发生在5月6日下午17时许,行唐交警二中队民警在203省道64公里处例行检查,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中型货车载着挖掘机自北向南快速驶来,当该车司机发现前面有交警查车,他慌不择路,急忙转入西侧小路上,他哪里想到该小路是通往麦田的断头路呢。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车辆牌照证件齐全、不超检是必须的,可有些人就是把这些置于脑后,不挂牌、不带证、不检车、还准驾不符强上路!行唐交警就遇到这种奇葩事。

这一幕发生在5月6日下午17时许,行唐交警二中队民警在203省道64公里处例行检查,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中型货车载着挖掘机自北向南快速驶来,当该车司机发现前面有交警查车,他慌不择路,急忙转入西侧小路上,他哪里想到该小路是通往麦田的断头路呢。而交警对此地路况非常熟悉,这种小把戏岂能瞒得住他们的眼睛。

于是执勤民警来到麦田对该车例行检查。该车司机不得不在车厢里拿出号牌,车牌号为冀A46XXX,行驶证未随车携带,民警通过警务通查验,该车逾期未检。驾驶人范某某也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经查他是C1本,具备驾驶二类机动车资格,不具备驾驶一类机动车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车未悬挂号牌,记12分,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该车不按规定参加年检记3分,罚款200元;驾驶人未随车携带行驶证记1分,罚款50元;未携带驾驶证记1分,罚款50元;准驾车型不符记12分,罚款1000元。多项并罚,民警决定对该机动车依法暂扣,对驾驶人范某某处以罚款1500元,扣留驾驶证,记29分处罚。

作者:苗旭光 付占军

信息来源:县公安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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