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接报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无牌摩托车驾驶人韦某正是三天前被查到无证并酒后驾驶的“老朋友”。4月29日晚上,南头交警在南和东路设岗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五一”小长假

正是与亲朋好友聚会

把酒言欢的好时候

兴奋起来时

就有部分老司机拿起了酒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早已抛在脑后了……

5月2日晚

南头交警查到了一位“老朋友”

可谓是“最牛驾驶员”

酒驾、醉驾、无证驾驶

样样(fan fan)都有他

这是怎样的一种感情?

才让这位“老朋友

在四天之内和交警见了两次呢?

下面让灯都君来给大家捋一捋

事情经过

【初见】因酒驾被查

4月29日晚上,南头交警在南和东路设岗开展酒驾整治行动。21时30分许,民警例行截查一辆粤J车牌的二轮摩托车。

民警随即对司机韦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查,结果显示为5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随后民警要求韦某出示驾驶证,韦某表示其没有驾驶证

民警依法暂扣其二轮摩托车作进一步处理。

然而

前一次酒驾违法还没来得及处理

韦某又因醉酒驾车肇事再次被查!

四天后的晚上

又是在南和东路

韦某再次与南头交警“不期而遇”

再遇】因驾车撞上三轮车被查

5月2日20时35分许,南头交警接群众报称:在南和东路一辆无牌摩托车与一辆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而肇事。接报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无牌摩托车驾驶人韦某正是三天前被查到无证并酒后驾驶的“老朋友”

经检测,韦某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170mg/100mL,民警遂带韦某到医院抽取其血液样本送检,并依法暂扣双方车辆作立案调查处理。

经查,韦某系贵州人,事发前在南头镇某工厂打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韦某交代

4月29日晚

其酒驾被交警查获后

因无摩托车外出不方便

便购买一辆无牌二手摩托车代步

不料5月2日酒后驾驶再次被交警查获

目前

韦某由于4天内两次无证涉酒驾车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灯都君再次提醒您: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着想

在驾驶机动车时

切勿心存侥幸

切记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来源:中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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