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星:同一风险水平的企业将采取统一利率

本报记者 张智 两会报道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王兆星度过了一个备受瞩目的下午。

3月6日,全国政协经济组联组会议,王兆星出席旁听,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多蒙德实业集团负责人石磊的发言,频频向王兆星抛出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委员发言完毕后,王兆星回答了石磊提出的问题。

“我感受到了我们企业家们对银行服务、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看法和期待,这让我们更加有动力。在支持实体经济方面,我们确实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王兆星说。

王兆星表示,当前,一方面我们要加大力度治理经济乱象,防范金融风险,但同时也应该通过改革创新来增强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实现银行自身的企业属性,高质量发展。

“对银行、对企业,在贷款的质量认定方面,要通盘考虑贷款抵押品的价值,在这方面,银监会也在高度关注,最近专门出台抵押平台的贷款评估管理办法,让企业依靠抵押品增强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也增强了银行的信心和放贷能力。石磊委员提出了很多具体的要求和建议,对一些目前暂时处于困难,但仍然有很大发展前景和潜力的企业,应不应该简单的断贷抽贷,我们已经明确的要求银行,不应该这么做,应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现共同发展。”在回应石磊提问时,王兆星表示。

王兆星还表示,在利率水平的确定上,也应该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

“现在利率已经市场化了,不再有监管部门制定利率,是在一个基础利率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诚信、经营情况、企业偿还贷款的能力情况确定贷款利率水平,既可围绕基础利率,同时也要考虑企业的诚信、财务状况,也包括偿还能力,从政策和原则上一视同仁。但是每个企业的利率水平一定是不相同的,因为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也不一样,但同等风险水平应该执行统一利率,不应该有任何歧视。对企业违约,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因为出现一笔违约,就造成全部贷款计入不良,给企业造成不良记录,也给其他银行继续支持带来很大障碍,这个方面也应该认真的加以研究。”王兆星说。

针对期限问题,银行在实践过程当中,为了防范风险,使银行贷款更加安全,对贷款期限安排的很短,明明企业有长期贷款需要,却安排了短期贷款,这样使得企业可能无法按时还款,造成违约,同时也造成企业和银行不断进行贷款谈判,给企业带来很大负担。

“现在我们在对银行的指引过程中也要求,要根据企业的具体需求,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和生产周期来安排贷款期限,而不应该给长期需求安排很短的贷款,增加企业成本,也增加企业负担。同时,由于临时资金周转困难,造成贷款不能按时偿还的,我们也要求应该给与合理的展期,而不计入不良,不影响企业进一步的银行支持和不良记录,这方面我们会进一步加强。”王兆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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