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陈建利自述,经历了院方要求先处理他的打砸问题,再处理医疗纠纷,以及无法领回女儿尸体,还交了两万元给当地派出所,他带上一把长约30公分的砍刀,来到莱钢医院,想要跟当时负责抢救女儿的医生李宝华谈谈赔偿问题,但是李宝华说,"这事跟我说不着",他心生不满,追砍其致死并主动投案。在一审过程中,陈建利以自己的角度还原了整个事情经过,他说孩子发烧生病时,曾经向李宝华提出转到济南的大医院去治疗,但是李宝华说莱钢医院和济南的医疗设备都差不多,转院的话可以从莱钢医院办手续走。

备受关注的"莱芜杀医案"于5月9日14点,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莱芜区人民法院刑事法庭开庭审理。据悉,本案上诉人陈建利在一审中被判处死刑,二审结果未当庭宣判。

在庭审现场,陈建利的妻子挽着儿子的胳膊,站在隔离带外焦急地等待,他们无法进入庭审旁听,而受害人李宝华的3位亲属,因迟到也无法进入庭审。法院一开始拒绝了媒体的旁听要求,经过交涉,在开庭半小时后被允许进入现场。

此案起源于2016年10月3日的"莱芜暴力杀医"事件。2016年1月21日,陈建利刚出生不满3天的女儿,在山东省莱芜市莱钢医院去世。陈建利因赔偿问题与院方发生争执,索赔金额从5万元逐渐降到1万元,却均被拒绝,在2016年10月3日,13刀砍在李宝华头上将其杀死。

据陈建利自述,经历了院方要求先处理他的打砸问题,再处理医疗纠纷,以及无法领回女儿尸体,还交了两万元给当地派出所,他带上一把长约30公分的砍刀,来到莱钢医院,想要跟当时负责抢救女儿的医生李宝华谈谈赔偿问题,但是李宝华说,"这事跟我说不着",他心生不满,追砍其致死并主动投案。

莱钢医院

在一审过程中,陈建利以自己的角度还原了整个事情经过,他说孩子发烧生病时,曾经向李宝华提出转到济南的大医院去治疗,但是李宝华说莱钢医院和济南的医疗设备都差不多,转院的话可以从莱钢医院办手续走。陈建利同意后没多久,李宝华告诉他孩子呼吸困难,后来又告诉他孩子不一定能抢救过来了,签了包括病危通知书在内的三四份文件之后,他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李宝华没有解释就走了。

图文无关

当天晚6点30分左右,婴儿去世,陈建利的家人也纷纷赶来医院,可是一直等到晚上10点多,工作人员一直说领导不在,让他们等着。他着急得把医院玻璃砸了,医院就报了警,警察把他们带到了一个办公室,才看到了医院代表曹科长。据媒体此前报道,莱钢医院当夜召开紧急会议,会议记录中显示,经过医院连夜讨论,可以确定院方在抢救过程中无半点瑕疵,婴儿死于败血症和感染引起的器官衰竭。但陈建利表示,孩子刚出生时,医院说孩子很健康,李宝华在孩子死后第二天告诉他,死因是肺出血,但是之前告诉他的是胃出血。对于该说法,法院认定是只有本人辩解的孤证,没有采纳。

李宝华倒下的房间

陈建利自述,医院让他赔偿砸玻璃时,砸坏的一个保安的5000元手机钱,孩子的事情就算处理完了,并一直要先处理他打砸的事情,他觉得心中很窝火。他觉得医院不好好跟他解释,也不好好协商,就买了一把刀想去找院长,但是他不认识院长,只能去找李宝华,想通过砍他来引起医院的重视,让医院付出代价,并不是想杀他。但是李宝华的回复激怒了他,趁他接电话时,自己扬起刀向他的头上砍了一刀,后来他向赶来的医护人员说,"别管了,打110吧"。但是一审法院方面认为,陈建利在作案前买刀,让店家磨刀并截去一段,与其不是故意杀人的自述不符,现场目击证人也没有听到其让报警的言论,无法证明其是主动投案自首。

陈建利(最右)

据《津云》报道,二审过程中,陈建利的辩护律师认为,他的行为跟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的行为,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可是他们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如果婴儿死后院方第一时间出面解释,如果不是院方一直对赔偿问题拖延不给准确答复,如果陈建利能领回孩子尸体,这些环节中如果有一个能做好,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公诉方认为,陈建利不是主动自首的,而是杀人之后被现场群众围住无法离开,才一直等到警方到来,认为法庭应该维持死刑判决。

二审过程中,陈建利提出,一审时有一份证据,上面提到自己和妻子去签了一份文件,可是自己从没去过法院提到的那个地方,认为这份文件是假的。法官不断提示陈建利发言要简短,但是每次到他发言时,他都试图把事情重新再讲一遍,他说他就是想把经过说清楚。他以前只是一个本分的农民,从没干过违法乱纪的事情,此前他的邻居也说,这是一个连鸡都不敢杀的男人。

陈建利的母亲看到囚车时情绪失控

在庭审即将结束,陈建利被要求离开法庭时,他突然变得情绪异常激动,他说自己还有证人和证据,还有事情没说清楚,审判长表示可以在之后通过书面形式提交,示意法警将其带走。在被带离现场的过程中,陈建利一直在挣扎,大喊着要审判长听完他的叙述,甚至坐到了地上。

陈建利的母亲无法进入现场,他在法院门口看到了押送儿子的囚车,突然情绪失控,伸手试图走上前,被执法人员围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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