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了一起违规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双龙村党支部书记左体凤,故意隐瞒其子在预备党员期间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五日的情况,不如实在支部党员转正大会上向组织报告,致使双龙村党支部参会党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同意转正表决,左体凤在其子的入党转正材料上签字盖章,同意其子转为正式党员。最终,左体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职责所在,既要守住入口关,又要严把质量关。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把好党员“准入关”,客观公正的发展党员。

防止“带病入党”,首先思想要先进。中国共产党一直是中国历史舞台上先进思潮和发展方向的代表,只要你是党员,就要时刻对得起党员的身份与光荣,管党治党具有“上溯”的效力,无论是入党前还是入党后,党员都必须把党组织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第二,制度需给力。目前有的基层支部为了完成党员发展任务,随意安排,胡乱讨论。把对入党人把关的重点放在审材料上,只要材料上反映出该走的程序、该经的环节“到位”了,就认为符合入党条件。这样的话就为一些带病入党的“病菌”提供了便利条件,所以我们必须从制度上严把党员入口关,必须掌握标准和程序,认真分析入党动机,严格审查考核,从源头上阻断病菌。 第三,程序要严格。在发展党员时,组工干部一定要坚守党章明确规定的党员条件,切忌为了党员数量而放宽了条件,放松了纪律,忽视了质量。

防止“带病入党”应建立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对那些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从严问责,选拔党性强、工作负责的同志去把关,从根本上切断动机不纯之人的入党渠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