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打印)、学历学位证等满足岗位资格条件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涉及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电子信箱(见上文联系方式)。请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tu.edu.cn/),点击网页右上角“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应聘资料,进行岗位申请。

招聘速览

>河北农业大学2019年选聘博士公告

>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部分教学岗位、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次公告)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

>河北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县教育局关于沧县2019年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唐山市丰润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公告

>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阜平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入编)的公告

>青龙满族自治县关于2019年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招普通高中和职教中心教师的招聘简章

>廊坊开发区中小学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廊坊开发区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邯郸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河北农业大学2019年选聘博士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农业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02年(清光绪28年),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的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04月30日以后出生),正高职人员(或与国内正高职水平相当的国外人员)放宽到50周岁,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院士、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的专家学者年龄不限;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9年河北农业大学拟选聘博士70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1、001-030岗位(47人)

需满足本科阶段学历为全日制本科起点。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逾期未招满的,剩余名额划入031岗位。

2、031岗位(23人)

面向国内外知名大学及高水平学科点定向招聘高层次人才,不受专业限制,全年择优选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国家级科研院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国(境)外大学(科研院所),教育部评选的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2)上述第(1)条规定院校及学科以外的博士毕业生:农学门类、化学类、生物学类、药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生态学专业(方向)要求达到《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附件3)中“青年才俊”以上条件,其他专业(方向)要求达到《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中“优秀博士(后)”以上条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范围

(一)选聘范围。普通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二)选聘方法。选聘工作采取网上发布公告寻聘或到人才培养单位选人的方式,组织网上报名或主动邀请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应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聘信息在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河北农业大学合作单位优秀人才网(www.youxiuhr.com)、学术桥(zpjob.acabridge.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同时通过各类招聘会现场、校园双选会等定向招聘渠道进行洽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电子邮箱等方式接收报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001-030岗位的47个名额,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期起,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17时;031岗位定向招聘的高层次博士,报名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17时

2.报名要求: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河北农业大学师资招聘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学校开具的证明,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暂不能提供认证书的,可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3.资格审查。学校委托招聘岗位所在学院依据岗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农业大学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试讲、个人介绍、答辩的方式进行,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1.初试

(1)资格复审。初试前,学校委托招聘岗位所在学院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对应聘人员应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初试资格。

(2)初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初试组织。初试由招聘岗位所在学院组织,包括考点选择、考场安全、专家评委委派等工作。

2.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原则上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达不到1:3比例的,初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均进入复试。

(2)复试组织。复试由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采取个人介绍和答辩的方式对复试人员进行测评打分,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合成。复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核时间和地点:初试由招聘岗位所在学院确定并通知,复试由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通知。

(四)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考察合格的,经学校审批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7521300(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本次博士招聘按照报名的实际情况采取分批次实施的组织形式。001-030岗位的招聘工作从招聘公告发布日起,至该招聘岗位所有名额均已确定拟聘人选且公示期满后结束;031岗位全年定向选聘高层次博士,招聘工作从招聘方案核准日期起,至所有名额均已确定拟聘人选后结束。附件3中的《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如有变更,始终以河北农业大学官方网站最新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公告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付昊 陈炜

联系电话:03127521300;

传真:0312-75213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详情登录

http://www.hebau.edu.cn/art/2019/4/30/art_4_21085.html

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部分教学岗位、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次公告)

一、学校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具有一百一十七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二、招聘计划

2019年第二次招聘计划为专任教师21名(博士学历17名、硕士学历4名)、硕士学历辅导员21名、管理教辅岗位人员23名(博士学历19名,硕士学历4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第二次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

海内外普通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年龄要求为:

1.硕士学历应聘人员:1)应届毕业生,要求 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 有相应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 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博士学历应聘人员:1) 应届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 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要求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1) 应届毕业生:要求为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至2019年6月30日仍在择业期内,能与河北师范大学签订就业协议书,原则上2019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2) 有工作经验者:原则上2019年7月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正式来我校全职工作。

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第二次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招聘计划”,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学历要求: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或最高学历毕业于博士单位(或国/境外名校),并取得相应学位;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均为统招全日制学生;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硕士学历的学习时间须为2年及以上。

2.英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其他语种达到同等水平),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或有1年及以上留学经历的毕业生可不用提供国家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3.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具备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身份,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4.受过党纪行政处分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应聘

(一)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tu.edu.cn/),点击网页右上角“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应聘资料,进行岗位申请。可参阅“附件6: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备通知有关事宜。

(二)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人员注意事项:

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者,还需同时以中国邮政EMS方式向我校邮寄纸质报名材料(通信地址附后),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人员提交材料说明”。

我校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的资格审查将以收到的纸质报名材料为准,如未提交纸质材料或所提交纸质材料不全,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邮寄纸质报名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者每人限报3个岗位,原则上,学校将按第一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如遇特殊情况,学校也可能会根据应聘者的本身条件,按其第二岗位或第三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自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学校首先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察面试阶段。

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的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的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通过学校人事处主页等媒介进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网页。

六、面试考察

(一)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

教师岗位、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的考察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单位招聘考察小组、学校有关部门等联合进行考察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 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

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的考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组织实施,包括现场报名、初选面试、复选面试及心理测试等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博士毕业生应聘硕士学历教师、辅导员和教辅岗位的优先录用。

七、需说明的事项

1.请应聘人员做好应聘资料备份,我校不负责退还纸质报名材料,如确有需要,可自行到我校领取。待招聘结束后,我校将纸质报名材料统一粉碎销毁。

2.我校本次招聘的毕业生,硕士学历人员将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人事、组织关系和相关待遇将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我校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人事处报备,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

符合报备范围的我校教职工须在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后5日内主动报备,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6.本招聘方案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张老师 祝老师

联系电话:0311-80789890 80789895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050024

详情登录

http://rsc.hebtu.edu.cn/a/2019/04/26/57BD0CE009B547A4883FFFF290EA24E8.html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现将我校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类别及待遇

(一)领军人才

1.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科技创新人才或创业人才;

2.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讲座教授或特聘教授;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国家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等国家级科研平台首席专家、国家级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

5.入选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和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奖励计划”的创新团队带头人;

6.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7.其他取得重大成就的领军人才。

上述人才不受学科专业限制,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可以面议。

(二)拔尖人才

1.A类: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条件一:任职国内大学及国家级研究机构(企业),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主持获得过国家级奖励或获得过省部级奖励一等奖两项(其中主持一项),且近三年来作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基地和人才专项项目主研人(前三名)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条件二:任职于国(境)外著名大学或知名研究机构(公司)的博士,同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层次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发表被SCI、 SSCI收录到JCR一区学术论文3篇或影响因子在2.0以上学术论文累计达30.0,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待遇:安家费150-2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0-300万元,实行协议年薪制,提供过渡性租房补贴每月2000元,自停止租房的下月起停发,最长期限为36个月。

2.B类: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条件一:任职于国内大学,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主持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1项,并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两项及其以上,且自然科学类发表6篇以上被SCI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JCR一区学术论文1篇)或影响因子累计20.0以上,或人文社科类发表6篇以上被SSCI或A&HCI检索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条件二:任职于国(境)外著名大学的博士,在本学科领域发表被SCI、 SSCI收录到JCR一区学术论文2篇或取得相应水平的其它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待遇:安家费100-1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0-80万元,提供过渡性租房补贴每月1500元,自停止租房的下月起停发,最长期限为36个月。

对于学科建设急需的领军人才或拔尖人才及其团队成员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可面议;有与上述条件接近者也可报名,有关待遇面议确定。

(三)博士研究生(C类)

条件: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学科(专业)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应聘者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技术应用、研发、管理或高技能岗位工作经历且取得优秀业绩者优先,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技术研发经历者可适当提高安家费额度。

待遇:1.对于毕业于国内“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或国外知名大学(排名前200位)的博士毕业生;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一、二区期刊发表论文4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刊发表论文4篇,给予安家费50-8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社会科学类3-10万元,自然科学类5-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按项目进行申报评审后确定。两年内(24个月)享受博士津贴待遇每月1000元。享受过渡性租房补贴每月1000元,最长期限为36个月(自停止租房的下月起停发)。

2.其他优秀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30-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按项目进行申报评审后确定。两年内(24个月)享受博士津贴待遇每月1000元。享受过渡性租房补贴每月1000元,最长期限为36个月(自停止租房的下月起停发)。

一般情况下不负责解决配偶的工作问题,对于少数急需专业博士的配偶,若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属于学校有关岗位需要的人员,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编制内聘用。对于学科建设、梯队建设急需的人才,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可一事一议。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布的计划采取选聘方式招聘。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才岗位条件表》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接收电子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现场地址: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360号逸夫教学楼1106室,电话:0335-8076166,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

2.报名要求:报名者通过上述方式报名,并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论文(SCI、EI等收录论文需要提供检录证明及中科院JCR分区证明)和有关材料扫描件,有工作经历的,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与二级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反馈告知。

(二)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学术报告、试讲、答辩、技能展示、心理测评等多种方式。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根据要求在学校网站或河北省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详情登录

http://rsc.hevttc.edu.cn/info/1084/1931.htm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国唯一以“建材”命名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3年5月31日至2001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9年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见教育部网站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站)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5月3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9年5月3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事考试网、河北人社网、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bjcx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只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2019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资格审查。由学院依据招聘方案对网上报名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于学院网站提前发布相关通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网上报名通过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打印)、学位证、资格证书以及其它满足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要写上“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资格审查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文育路8号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楼14楼人事处,咨询电话:0335-8070210。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可将与报名有关的上述材料通过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邮寄至学院指定的电子信箱。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本人可自选提供本硕主课程成绩单、论文、所从事的项目介绍等。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4、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由学院制发,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确定并于学院网站通知考生。

5、招聘单位联系方式: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具体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文育路8号图书馆楼14楼

电话:0335-807021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笔试和试讲

1、笔试和试讲环节的内容、要求、时间、地点和考试成绩另行发布通知(请关注学院网站公告)。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高等教育理论、教育心理学、高职教育理论知识,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的内容。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师基本素质、仪容仪表、专业技术知识和语言表述能力、教育教学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和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能力。笔试和试讲均实行百分制,满分分别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别为60分。

3、笔试和试讲人选的确定: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试讲。

4、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的试讲,采取评委“体操打分”方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试讲成绩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所有岗位依据笔试和试讲环节的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一般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和试讲的合计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比例内笔试和试讲的合计成绩末位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通知(请关注学院网站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教育背景、专业学术水平或工作实绩等。采取评委“体操打分”方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打印)、学历学位证等满足岗位资格条件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涉及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电子信箱(见上文联系方式)。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试讲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试讲的合计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和试讲的合计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bjcxy.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35-8070210(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详情登录

http://www.hbjcxy.com/2019/0428/c844a22720/page.htm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4月30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二、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采取选聘方式,其中笔试、面试(或试讲)等工作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资格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之前。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1)。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5月5日。

应聘人员须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初始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类一本院校;本科专业须与研究生专业相关相近。

2019年选聘按固定专业名称进行,资格审查时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一字不差,专业要求有“类”或“相关专业”的除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其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应大体相同。

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应聘临床系教师、口腔系实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对本科学历要求可以放宽。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9年4月8日至4月30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和唐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svtc.edu.cn)发布选聘信息,包括选聘单位、选聘数额、岗位条件、单位信息(地址、网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

1.现场报名。5月6日至5月10日,学院人事处现场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并收集材料。

2.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三)资格审查

5月6日至10日学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出具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原件且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提交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原件;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

3.报名表一份;

4.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5.3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

5月13日至19日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5月23日至24日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弃考。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

笔试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及时事政治共三部分。

笔试时间:5月25日。笔试采用百分制,由学院组织专家统一命题,统一阅卷。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不大于3:1的岗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符合学院2019年选聘计划岗位要求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

5月27日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含试讲)

面试时间:5月29日-30日。

面试方法:面试采用百分制。由评审专家提问,应聘者回答,时间不超过8分钟。

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须进行试讲(采用板书教学方式)。试讲内容为应聘专业高职通用教材,由评委指定章节,试讲时间约20分钟,评委按试讲测评标准评分。(应聘口腔医学实验教师岗位的除试讲外,须加技能测试)。应聘教师岗位面试成绩=答题成绩×50%+试讲成绩×50%。应聘非教师岗位面试成绩=答题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月初应聘者可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查询成绩,学院官网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进入体检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6月上旬,由学院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予以淘汰,出现的岗位空缺,由同一岗位总成绩的下一名递补。

(六)考察

6月中旬,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程序、方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方法》(冀办发[2014]40号)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考察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总成绩的下一名进行递补。

在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逾期不交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总成绩的下一名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考察结果和拟聘用人员信息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和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选聘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应聘人员可查询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同时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联系,接受电话通知。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在市教育党委领导下成立学院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高层次人才选聘的组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唐山市丰南区正泰街29号

联系人:胡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315-2368627 0315-2368626

详情登录

http://www.tsvtc.com/col/1270170484734/2019/04/08/1554705611064.html

河北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河北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核、考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高,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2名,任河北大学外国语学院葡萄牙语专业专任教师。

本次招聘要求报考人员为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目前在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相关工作且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留学回国人员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

具体招聘专业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河北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报名应聘。

符合招聘条件的外籍人士,可报名应聘,但其聘用程序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大学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电子邮箱报名及邮寄报名材料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 2019年5月24日

报名材料邮寄地点: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河北大学新校区B5座教学楼412室

联系方式:0312-5073252 507325613673120105 杨老师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科、研究生学习成绩单、所有相关证书(含所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奖励证书等)及发表学术论文等材料复印件报名。

学术论文范围指个人在研究生期间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报考人员为第二作者。

奖励范围指个人在研究生期间所获得政府部门组织各类评比活动所获奖项或科研奖励。

荣誉称号范围指个人在本科、研究生阶段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称号。

(2)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在办理中的,可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3)外地报名者可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到报名地点;也可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发送到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时邮件主题须使用“姓名+应聘材料”,所有附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压缩包以“姓名+应聘材料”命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对照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阶段。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视为淘汰人员。由评委进行打分,采用“体操打分”办法,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即为面试得分。

依据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不高于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职数3:1的比例进入笔试。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视为淘汰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的合成。由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组成,按60%、40%合成计算出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面试及笔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以上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大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说明

1、应聘简历等相关材料请提供复印件,不予退还。

2、对已经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在国(境)外就读的,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办理正式报到手续。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大学门户网站(www.hb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结果、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469(河北大学人事处)

详情登录

http://www.hbu.edu.cn/tzgg/5593.jhtml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县教育局关于沧县2019年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补充优化沧县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经县政府批准,2019年度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155人。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聘条件和岗位名额,通过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本次招聘155人,其中小学:语文16人、数学23人、英语17人,音乐15人、体育15人、美术15人、信息技术15人;初中:语文14人、数学7人、英语8人、物理5人、化学5人。

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小学岗位的考生需取得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考生需取得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5、师范类毕业生要求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毕业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毕业证书。除音乐、体育、美术要求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相一致外,其他学科不作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为2019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17:00。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政府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时小学按划定的四个区定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区内的一个学科;初中按全县范围统一报名。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工作人员审核。报名软件自动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教师资格证信息进行验证,工作人员在网上对每名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点击通过。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17:00。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费100元,交费成功后,考生完成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17:00。等待准考证打印通知。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考生。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的岗位,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考生及时关注沧县政府网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满分100分,时长90分钟。

笔试考场的编排由人事招聘考试网站自动完成。

考生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按照所报区内学科,在60分及以上考生中,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序,按1:1.2的比例确定拟试讲人选(出现小数点的个位进位取整),末位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将共同确定为拟试讲人选。

确定为拟试讲人选的考生按沧县政府网通知要求,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证明报名资格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期限内到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南大道沧县礼堂正门南侧院内原沧县畜牧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和信息确认。

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的人员,可提供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复印件;属于特岗教师的,可提供特岗教师合格证、《协议书》等能证明特岗教师身份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发现证件造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五年内不能报考沧县教师岗位。资格复审后出现面试缺额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试讲

考生试讲准考证在网上打印,试讲日期、地点、注意事项等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试讲内容为沧县初级中学现行教材,每名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试讲评委聘请外地专业教师担任,每个试讲评委小组由7名评委、1名计分员组成,分数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试讲顺序由考生本人抽签决定。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且于试讲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试讲成绩60分及以上的,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五)确定综合成绩和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均60分及以上)确定入围考核、体检考生。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按报考区内学科将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的考生。同一岗位末位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高低取舍,试讲成绩仍相同的将共同确定为考核人选。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具体负责,主要审核考生人事档案和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等材料。考核未通过的取消招聘资格。考核通过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中部分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补。

(八)确定聘用人选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沧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确定为本次聘用人选,由县教育局办理入职手续。

(九)培训和选岗

由县教育局对聘用人选组织岗前培训和选岗。培训结束后,小学按报名区域学科、初中按县域学科,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到乡校。

五、待遇及管理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三)入职后在已确定的招聘岗位工作,三年内不允许申请调动。

六、有关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及岗位信息。

(二)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必须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格履行报名表中《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报考错误,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假借招聘名义举办的各类辅导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期间各环节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均通过沧县政府网发布,沧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名、打印准考证,未参加笔试、试讲、考核、体检,不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考核材料、人事档案等资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七、本方案由沧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3059901,3165019

详情登录

http://cangxian.gov.cn/article.asp?ID=7668

唐山市丰润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学科、人数

选聘教师21名,其中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6名、政治教师3名、历史教师5名、地理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2019年全日制普通类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9年国家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

(一)宣讲

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

地点:相关专业学院

(二)报名、面试及试讲

招聘以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随即进行面试、试讲,合格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5月12日前将简历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面试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8:00开始;

地点:公共教学楼D101

试讲内容:初、高中现行教材,试讲课题自选。

四、携带材料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及其他面试材料,合格者当场签订就业协议。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相关岗位工资待遇,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详情登录

http://hebtu.jiuyeb.cn/index.php/Schoolh/Zhaopin/zuijin/id/122225/xj/1

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阜平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入编)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字[2016]1号)等文件精神,为解决阜平县职教中心教师短缺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1、本次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专业及基本条件详见《阜平县职教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者,聘用后2年内应考取教师资格证,规定期限内不能考取者,予以解聘。其中,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所标专业有一项与《阜平县职教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相符者即可。

6、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受过纪律处分期限未满的,正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司法机关正立案侦查的;曾经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含公休日)

地点: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8房间,咨询电话:0312-7225262。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由学校会同主管部门进行,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无论何环节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后续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需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及就读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和电子版。填写《阜平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笔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并请有关专家命题。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教育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育心理等。

2、两科合并一张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3、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无准考证不准入场,无身份证者可先入场考试,待结束后须到考点办拍照登记备查)。

4、考试时间、地点等以准考证为准。其中,开考30分钟后谢绝考生入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5、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为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

(三)面试

1、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尾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但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也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本次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面试时,所有面试考生只准报抽签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

4、面试考官聘请专业人员担任,并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

5、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四)成绩合成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五)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具有职业教育相关机构或团体从业经历的、有教师资格证者、学历高者、持有职称资格或技能比赛奖励证书者,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小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体检机构;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时间另行通知,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提供本人档案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档案证件的则视为自动弃权。

(七)公示

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县政府门口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

间另行确定。

在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在此期间本人自愿放弃的及在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而空出的岗位,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依照优先进行体检的顺序进行。

招聘过程中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需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4份,并按管理权限及规定履行审批及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全额事业编,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需在阜平县职教中心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流动。

五、其他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工作纪律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监督咨询电话:

阜平县人社局:0312-7225262

阜平县教育局:0312-7225426

详情登录

https://www.hebd.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bdrsw/index.jsp

青龙满族自治县关于2019年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招普通高中和职教中心教师的招聘简章

根据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纪要(青政常纪〔2018〕5号)、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招聘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幼儿编外教师的请示》(青教请〔2018〕30号)和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2018年招聘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县城初中及幼儿编外教师实施方案》(青教发〔2018〕109号),为青龙一中和职教中心招聘编外教师40人。已于2018年招聘8人,其中职教中心4人(心理学、汽修、英语、语文各1人),青龙一中4人(一中语文、地理、英语、化学各1人),尚空缺32个招聘岗位。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拟决定赴河北师大现场直聘空缺教师岗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2019年7月31日前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3.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招聘条件:

普通高中教师: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师范类一本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必须于2019年9月取得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职教中心教师:职教中心教师岗位要求二本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专接本),要求专业对口,必须于2019年9月取得相应学科高中(职教)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岗位设置

1.普通高中教师共21人:

2.职业高中教师11人:

注:职教中心数学类招聘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专业;旅游管理类招聘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计算机类招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机电类招聘机电一体化、机电技术教育、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电气信息工程专业;电商类招聘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与法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国际商务、财务管理专业;青龙一中信息技术岗位招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各1人。

三、招聘安排

1.从批准之日起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向外界公开发布我县招聘教师相关信息。

2.成立由县教育和体育局、人社局、县纪委监委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负责到高校宣传和现场招聘。

3.报名时间:2019年5月11日上午8:30-10:30,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18630562588 13483371539。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或人事代理协议)及复印件,应届生学籍信息备案表原件。

4.普通高中教师岗位招聘面试采取说课加现场答辩形式进行。说课满分70分,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范围为我县现行高中一年级各学科必修一教材内容。答辩满分30分,答辩时间为5分钟,由评委现场出示答辩题目,应聘人员现场作答,评委赋分后取平均分,按面试分数高低顺序择优录用。职教中心专业教师岗位测试内容由评委现场决定。应聘合格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5.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若发现应聘者学历及档案造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聘用管理

1.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2.本次聘用人员不予入编,人事档案由聘用单位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县在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不含精神文明奖);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参照所在单位在职同类人员标准缴纳。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办理。

详情登录

http://www.chinaqinglong.gov.cn/infocontent/00039377-7/2019-22172.html

廊坊开发区中小学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中小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

一、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安排。

4.具备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②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A类岗位报名具体条件

1.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初中教师要求具有初中或以上学段与报名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要求具有高中学段与报名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5月4日以后出生,下同)。

2.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小学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岁以下。

以上岗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要求报名岗位相关专业毕业,同时符合上述职业资格、年龄等条件要求。

(三)B类岗位报名具体条件

报名中学教师岗位,初中教师要求具有初中或以上学段与报名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要求具有高中学段与报名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一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或者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二级教师职称,并且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称号之一的,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在职)或以上,年龄要求40岁以下(1979年5月4日以后出生)。

以上岗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要求报名岗位相关专业毕业,同时符合上述职称、职业资格、年龄等条件要求。

三、考试形式

报名人员按照报名岗位分别进行考试排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因为招聘人数较多、试讲人员无法分在同场的学科,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对试讲人员和招聘名额进行合理划分。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汇总确定。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再组织一次面试加试,取成绩高者。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未达到3:1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岗位考试。

四、聘用程序及人员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中小学校进行3个月的岗位试用,通过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控制数人员管理,薪酬待遇与事业单位人员执行相同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报名要求

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未领取资格证的,提供网络下载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奖励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照片(免冠彩照)4张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会展中心509室)报名。

报名开始时间:2019年5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含休息日时间)。

网络报名人员需将报名表及上述证件、证书及照片等材料的清晰电子版或扫描件,按序命名,打包压缩后上传至邮箱附件,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为邮件主题,发送到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不按规定投递邮件或提交信息不全者,报名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14日17:00

联系电话:0316-2807032,联系人:贾晶。

报名表下载地址:www.lfdz.gov.cn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廊坊开发区中小学工作人员招聘简章》中下载。

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成绩公布将通过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和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不能按期(自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岗试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详情登录

http://www.lfdz.gov.cn/lf2/web/CN/dispaly.jsp?menu=3&classesid=215&nid=3973

廊坊开发区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安排。

4.具备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②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5月4日以后出生)。

以上岗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要求报名岗位相关专业毕业,同时符合上述职业资格、年龄等条件要求。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因为招聘人数较多、试讲人员无法分在同场的学科,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对试讲人员和招聘名额进行合理划分。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汇总确定。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再组织一次面试加试,取成绩高者。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未达到3:1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岗位考试。

四、聘用程序及人员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幼儿园进行3个月的岗位试用,通过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控制数人员管理,薪酬待遇与事业单位人员执行相同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报名要求

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未领取资格证的,提供网络下载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奖励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照片(免冠彩照)4张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会展中心505室)报名。

报名开始时间:2019年5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含休息日时间)。

网络报名人员需将报名表及上述证件、证书及照片等材料的清晰电子版或扫描件,按序命名,打包压缩后上传至邮箱附件,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为邮件主题,发送到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不按规定投递邮件或提交信息不全者,报名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14日17:00

联系电话:0316-6082480,联系人:陈娜。

报名表下载地址:www.lfdz.gov.cn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廊坊开发区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简章》中下载。

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成绩公布将通过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和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不能按期(自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岗试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详情登录

http://www.lfdz.gov.cn/lf2/web/CN/dispaly.jsp?menu=3&classesid=215&nid=3971

邯郸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河北省关于事业单位实施“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市直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急需,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高校硕士研究生进行选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到河北师范大学现场报名、测评等方式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邯郸市第三中学、邯郸市第四中学、邯郸市钢苑中学、邯郸市建安中学、邯郸市滏春中学、邯郸市职教中心等六所学校公开选聘教师12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8名、生物1名、历史1名、日语1名。

四、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本次选聘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公告发布当天。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5、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6、岗位要求: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生,不限户籍,并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考生须先将《2019年邯郸市直学校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过现场审核最终确定报名人员信息。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

3、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4、资格审查: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

(1)居民身份证;

(2)2019年邯郸市直学校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和研究生),2019年毕业生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学校出具的研究生学历证明;

(4)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书、报到证;

(5)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

(6)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

(二)测评

测评由初步筛选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两部分组成。

(1)初步筛选

初步筛选采取谈话、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谈话、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由评委根据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是否有在邯郸长期工作意愿等综合情况确定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人员。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课堂组织、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及教学设计、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测评成绩=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成绩。

测评结束后,在测评地点公布参加测评人员的测评成绩。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邯郸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落实岗位

对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按照拟聘用人员测评成绩统筹安排并落实具体学校及岗位。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学校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四)本公告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0—6269932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310--6269879(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详情登录

https://mp.weixin.qq.com/s/hf-Oh7i-EQaPawD3-i9j2w

(来源:河北日报微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