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媛媛,曾经是检察工作的“门外汉”,历经10多年磨练,成为一名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的优秀青年检察官。

“十佳办案能手”“优秀青年检察官”“优秀公诉人”“妇女维权先进个人”;在国际反贪联合会第五届研讨会工作中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嘉奖”……一系列荣誉的背后,饱含着董媛媛16年的付出。16年,见证了她在实践中思考、探索的历程,见证了一名新时代检察官的成长之路。她凭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对法律的执着,依法查办了一大批有影响的要案、大案,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铸就了人民检察官忠于检察事业的光辉形象。

从计算机专业到检察官

这是一个挑战

术业有专攻,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是保证事业顺利开展的基础和保障。董媛媛研究生期间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可从事检察工作需要充足的法律知识。

“拥有司法资格,是从事检察工作的‘敲门砖’。”董媛媛说,对于一个从没接触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来说,面对十几门课程,700多页的法学书籍,晦涩难懂的法学术语,只有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像蚂蚁啃骨头一样地反复揣摩、深入理解一个个法律术语、一条条法律规范。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不断努力,她顺利通过司法资格考试,为从事检察工作夯实了基础。

拥有司法资格,只是迈出了第一步。董媛媛很快被调入公诉科,面对全新的办案工作,认真向办案骨干学习初查线索的技巧,突破案件的谋略和审讯嫌疑人的艺术和固定证据的能力,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办案能力。首次尝试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受到济南市各区县同行们的一致肯定。

她积极思考办案规律,总结办案经验,先后在济南市院和山东省院发表了《论如何实践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积极开展和规范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工作》等文章。其中,《关于刑事和解案件中因被害人要求赔偿过高或不谅解而判处实刑案件的研究》一文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等奖,《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一文在山东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征文评选中荣获二等奖,《新刑诉法视野下的证人保护制度研究》被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等奖。

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

这是一份操守

“作为承办人,我要对办理的每一件案子负责,要把它办成能经受住历史检验的铁案。”董媛媛说,在办案过程中,对每一件案子再谨慎都不为过,再认真都不可少,这既是对当事人负责,更是对检察事业负责。10多年来,经她办理的案件达到1000多件,无一例错诉、漏诉案件。

有一年春节刚过,大家还沉浸在节日欢乐气氛中时,她已经投入到紧张的阅卷中,因为她同时接手了两个十分棘手的案件:一个是某银行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案,涉案数额近一亿元;另一个是某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案,仅卷宗就20余册,时间跨度长,账目凌乱,事实繁多。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重任,她加班加点审阅证据材料,每天看卷十多个小时,常常累得回到家连扯动嘴皮子的力气都没有了。其中,挪用公款一案,她忠于事实和法律原则,坚持起诉意见,多次向上级院汇报,最终将这起我区首例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案件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予以支持和认定,依法作出判决。在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案中,她写下长达70多页的案件审查报告,针对每一笔有疑问的事实,都逐一调查取证,奔走在银行、涉案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和看守所之间,做到有理有据、铁证如山。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多年来,董媛媛牢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宗旨,做到秉公执法、文明办案、廉洁执法,既然选择了检察工作,就要经受得住寂寞和清贫,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关于廉洁自律的要求,坚决抵制“四风”,真正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

怀孕九个月出庭一整天

这是一种奉献

作为妻子和母亲,作为一个家庭的重要成员,因为工作的缘故,她时常顾不了家,最感愧疚的就是自己的女儿。在她怀孕九个多月的时候,仍然坚持办案,而且还是一个重案——李某故意杀人案。在长达1天的庭审中,她没有退缩,冒着随时可能临产的危险,让被告人在法庭上认罪伏法。在2016年的济南市公诉人竞赛中,她克服了大宝刚上小学、二宝不满一岁、自己还在哺乳期的种种困境,用两星期不分昼夜的备战,冲破种种考验,以总成绩第二名的成绩荣获济南市优秀公诉人称号。

▍来源:今日章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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