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元方建设工程公司投标作假被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采购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截图

5月9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通报河南元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安阳市殷都区住建局实施的一项目时,投标文件被有关供应商质疑作假。

根据文书显示,河南元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安阳市殷都区住建局实施的一项目时,被评定为中标人。但其提供的投标文件被有关供应商质疑作假,经调查,该公司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被安阳市殷都区财政局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布,元方建设公司参与的殷都区住建局实施的《殷都区春节亮化灯笼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殷竞-2019-2号)于2019年1月18日在殷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依照程序被评定为中标人。但该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被有关供应商质疑作假。经专家、采购人论证、评定,认为该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包含灯具的生产及销售,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阳市殷都区财政局对该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3297.25元(659450*5‰),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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