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乡镇、管委会加大了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县域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但在开展环境整治工作的同时,乡镇、管委会、村出现了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废旧薄膜、塑料等各类垃圾情况,特别是近郊乡镇、村的焚烧,对县域大气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为更好地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确保我县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现将环境保护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管委会、村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同时,严禁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废旧薄膜、塑料等各类垃圾。

二、对在环境卫生整治中清理出的各类物品进行分类处置,能利用的充分利用,可作为有机肥的就地还田;不能利用的由各乡镇、管委会、村负责集中收集清运。

三、请各乡镇、管委会、村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践行环保责任书承诺,切实落实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项要求,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同时,各乡镇、管委会、村要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群众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升干部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让干部群众从严禁乱扔垃圾做起,从严禁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废旧薄膜、塑料等各类垃圾做起,从严禁乱丢农药瓶做起,从积极做好农田残膜回收利用等实际行动中做起,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爱护美丽家园和保护生态环境。 尉犁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12月24日

「紧急通知」关于严禁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废旧薄膜、塑料等各类垃圾的通知「紧急通知」关于严禁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废旧薄膜、塑料等各类垃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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