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德庆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主要协助县纪委监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安机关辅警共10人(男性8人、女性2人)

二、招聘对象

退伍军人及社会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纪检、公安辅助工作,责任心和纪律性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要求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能吃苦耐劳(需值夜班)。

(三)德庆县户籍,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会说粤语和普通话。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3日至2001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30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德庆县公安局五楼政工会议室。地址:德城街道德庆大道2号。联系电话:0758-7781886。

3、报名材料: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其它相关证明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4张、《德庆县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可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或到报名点领取,黑色签字笔填写),中共党员提供所属党支部开具的证明、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证件均确保真实有效,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笔试入围分数线按具体情况划定。

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报考的笔试加10分。同时具备两项加分条件的,不重复加分。

(四)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按招聘人数与笔试入围人数1:3比例确定(如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体能测评由县公安局、县体育培训中心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五)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位60分,面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由县纪委监委和县公安局联合组成考察小组, 参照《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 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从业经历、信用记录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八)聘用。经政审合格录用的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聘,并从待选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待遇及其它

(一)被录用的辅警不列入机关事业编制,每月工资待遇约为2300元。

(二)依法为辅警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同时购买人身意外商业保险。

报考咨询电话:0758-7781886。

注:详情可通过登录德庆县政府信息网查看《德庆县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公告》,并下载报名表格。

德庆县公安局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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