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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6(751)广水市检察院依法向广水市公安局移送一件虚假诉讼案案件线索

所谓虚假诉讼,就是打假官司,指当事人以司法为工具谋非法之利,危害极大。此类案件往往能形成闭合的证据链,严丝合缝的证言材料需要办案检察官“在鸡蛋里挑骨头”才能调查核实清楚。对此,广水市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充分运用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办理民事案件调查核实权,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近日,广水市检察院依法向广水市公安局移送一件虚假诉讼案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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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速递

李某某于2014年9月26日,以左某某的名义从邮政储蓄银行贷款8万元,李某某于2014年9月28日向左某某写下一张8万元的借条。2015年9月14日,李某某向左某某贷款的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存入8万元偿还借款的8万元,但未收回2014年9月28日写下的借条。后左某某凭该借条多次向李某某催要未果,2016年7月18日,左某某与其代理律师袁某某拿着该借条诉至广水市人民法院。李某某遂向广水市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广水市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左某某称李某某分别于2014年9月26日、28日2次向其借款2个8万元,26日的借款未写下借条,28日的借款写下一张8万元的借条。李某某2015年9月14日偿还的是2014年9月26日的8万元未写借条的借款,9月28日写下8万元借条的借款未偿还。检察官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敏锐的嗅到一丝虚假诉讼的味道,于是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广水市公安局,广水市公安局接收线索后进行了立案侦查。讯问中,左某某供述李某某8万元借条指的是邮政储蓄银行贷款的8万元。李某某向左某某借了一个8万元,左某某将李某某未收回的8万元借条用来起诉,谋取非法利益,涉嫌虚假诉讼。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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