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一年升学季,“年满6周岁入学”的规定都会牵动着许多家长的心。今年,南昌出台文件规定,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吴先生的孩子差3天才满6周岁。“小孩如果今年不能读小学的话,只好再读一年幼儿园。”说起这事,吴先生一脸无奈。(8月21日《法制日报》)

我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这让地方规定的“8月31日前出生”有了法律授权。

然而在现实中,必须“8月31日前出生”,孩子差几天都不行,这种“一刀切”往往打乱了一些家长的计划,让家长很无奈很不满;而孩子再读一年幼儿园大多也不乐意,因为没有新鲜感,自己熟悉的同班级同学已经进入小学了。

为了让差几天或者差几个月的孩子突破“年满6周岁上学”的规定,有的家长涂改了户口本上孩子的出生月份;有的家长采用“曲线上学”的战术;甚至每年8月底,许多准妈妈都要求医生提前施行剖腹产手术。虽然家长的这些疯狂举动有“抢跑”、抢占优质教育资源的考虑,但也折射出规定有点僵化。

地方规定8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并不是法律规定,而是根据9月1日开学所形成的惯例。当初确定这个截止时间或有充分依据,或有科学论证,但近年来,不少城市学位大幅增加,生育率反而在下降——即适龄孩子在减少,而且孩子的身心发展与多年前相比也有不同,继续沿用老惯例,未必就合适。

比如广州教育部门最近表示,目前学位的供给量大于学位的需求量。如果某些地方学位供应充足,笔者以为“8月31日”可考虑适当松动,比如放宽到12月31日,也符合“年满6周岁入学”的法律规定,这样一来,既能消除部分家长的不满,也能防止孩子“留级”带来不良影响,还能避免学位资源浪费。

再看国外,美国小学入学年龄各州规定不同,也都有各自的截止时间。公立学校年龄限制较严,私立学校的入学截止时间则相对弹性较大。也就是说,截止时间因地制宜,存在弹性空间。从年龄来说,美国、英国的义务教育大多始于5岁,而我国距8月31日差几天或几个月的孩子已大于5岁,可接受义务教育。

据悉,2009年教育部网站的答复留言显示,学校在优先接收和保障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后有学额空缺的情况下,可考虑接收即将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这样的答复显然体现了灵活性。然而,即使现在学位充足的地方,仍然在沿用“8月31日满6周岁”这样的铁律。现在,该是重新审视、灵活调整的时候了。

笔者以为,在地方规定普遍僵化的背景下,教育部能否明文规定入学弹性,值得考虑,即明确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小学新生的出生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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