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国务院”原掌门人的新任务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徐绍史。
副主任委员:刘源、张毅、尹中卿、熊群力、谢经荣、乌日图(蒙古族)、刘新华(回族)、郭庆平。
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王力、王东京、吕薇(女)、朱明春、庄毓敏(女)、刘修文、孙宝厚、汪康、欧阳昌琼、周松和、徐如俊、骞芳莉(女)、蔡玲(女)、蔡继明。
徐绍史简历
徐绍史,男,汉族,1951年10月出生,浙江宁波人,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69年4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从1969年4月至1971年12月,为吉林省汪清县插队知青,随后在汪清县食品厂、罗子沟公社、县工业局工作。
1977年3月至1980年3月,在长春地质学院水工系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专业学习。
1980年3月起,历任地矿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干部、部领导秘书,部办公厅副主任、主任等职。
1991年12月至1993年10月挂职任广东省地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2年11月兼任深圳市地质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3年10月起,历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一局副局长、局长。
2000年12月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2007年4月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兼任国家土地总督察。
2007年10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012年4月兼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第一政治委员。
2012年5月兼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党委委员、常委、第一书记。
2012年11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013年3月起,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7年2月起,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2018年3月起,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