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德是指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所必须遵守的最低限度的、最基本的公共生活行为规范。遵守社会公德,是对每个人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最起码的道德要求。它包括调节社会公共领域中人与人、人与物、人与环境之间关系的基本道德准则。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将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确定为:文明礼貌、助人为乐、保护环境、爱护公物、遵纪守法。其中前两条规范是调节社会公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交往关系的基本道德准则。文明礼貌要求在公共交往中,人与人之间应该和谐共处,举止文明、待人礼貌,要尊重他人,避免污辱他人。助人为乐要求人们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特别是对于那些身陷困境的人、对于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应该多点同情,主动伸出援手,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对于不道德的行为,必须积极干预,进行规劝、批评和制止。

然而,现代社会社会公德缺失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一些城市居民有种天生的优越感,歧视农村人、农民工,常对他们恶语相向,污辱讽刺,并且对农民工态度冷漠,有意疏远等。很多关于农民工的社会调查中,受访民工表示曾遭受过城市人的歧视、辱骂。比如坐公交车时,车上乘客嫌弃他们脏,躲得远远的,不小心碰到别人,就被骂“乡巴佬”、“土包子”等,使他们内心很受伤。很多市民看不起农民工,对他们缺乏基本的人格尊重,使得农民工难以融入城市社会生活,内心孤寂,情感空虚,所以找个临时的“伴侣”抱团取暖。

公共交往的冷漠严重破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冷漠不仅表现为情感的冷漠,还表现为道德的冷漠。道德冷漠“是指一种人际道德关系上的隔膜和孤独化,以及由此引起的道德行为方式的相互冷淡、互不关心,乃至相互排斥和否定”。主要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行为上的互不关心,这实质上是一种缺乏道德感和责任感的表现,是一种“善的缺乏”。道德冷漠者虽具备行为善恶、正当与否的道德认识,并且具备做道德判断的能力,却吝于对他人的行为做出道德判断与评价。很多人对于农民工“临时夫妻”行为不作任何道德评判,只是做个沉默的冷眼旁观者。缺少公众舆论的监督与约束,农民工组建临时“家庭”更加少了一些顾忌,导致这一现象的蔓延、扩散。

在中西方文化相互交流、碰撞的今天,西方的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性自由等腐朽思想侵蚀着社会。在信息全球化的今天,一些电影、杂志、书刊等公共传媒没有道德操守,为了吸人眼球,获取商业利益而肆意渲染性自由,性开放的观念。使本身受教育程度不高,道德修养水平也不高的农民工群体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对农民工的婚姻家庭观念造成很多诱惑,扭曲了农民工在爱情婚姻上的理性观念,从而使农民工做出结“临时夫妻”这种性越轨行为。而且,城市中,一些社会地位较高的人包“二奶”、养“小三”的违背婚姻家庭伦理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农民工“临时夫妻”行为正是对这些不良现象的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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