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大一,大二,大三的在校生,

如果你申请过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如果你今年还想继续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请关注以下信息!

续贷声明的说明

2015年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增设一项新功能,即申请第二次贷款以上(含第二次)的学生必须个人登录国开行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并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生源地贷款经办机构方可为贷款学生放贷。请各学院严格落实好这项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一名国开行续贷学生,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国开行贷款学生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https://sls.cdb.com.cn/)利用个人身份证号及密码登陆后,选择“贷款申请”,然后点击“新增”按钮,在出现的页面上将所有带红色星号的项目填写完毕,包括“续贷声明”,再次检查所有必填项目后,保存提交。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生源地贷款经办机构将同步显示该学生已经填写“续贷声明”,并为其继续办理剩余手续。

注意:“续贷声明”要求字数不少于200字(不含标点),填写“续贷声明”的截止日期为5月15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续贷声明的审核。

那么问题来了,非国开行的学生怎么办呢?

非国开行贷款是指:通过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哈尔滨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银行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此类贷款毕业生不需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申请毕业确认,但应主动、及时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进行电话咨询,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造成违约等不良后果。

首贷和续贷说明

首贷的学生直接回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的学生需填写“续贷声明”并保存提交,然后在暑假期间回到生源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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