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获得了新的生命力,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试点运行的过程中,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仅仅单纯的规定了可流转的经营权的范围、流入方与流出方的主体要求、相关的经营权流转过程,还规定了相关的停止交易的情形。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被停止?快来看看为什么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停止情形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经流出方、流入方、第三人申请的中止交易;二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主动地终止交易。

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流出方、流入方或者第三方提出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确认后,可以中止交易:农村土地经营权存在权属争议且尚未解决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交易活动不能按约定的期限和程序进行的;其他情况导致交易中止的。

因此,当农村土地经营权权属有争议或者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活动不能按时或按期达成时或者其他法定情况下,流出方、流入方、第三人可以申请中止交易。

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可以终止交易:中止交易后未能消除影响交易中止的因素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单位依法发出终止交易书面通知的;其他需要终止交易的。

简单来说,就是流出方或者流入方或者第三人农村土地经营权权属问题争议或者因不可抗力交易不能按时或按期达成,申请交易中止后,未能消除影响交易中止的因素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可以终止交易。同时,如果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单位依法发出终止交易书面通知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也可以终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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