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9日,中山市教体局发布通知,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配合澳门教育暨青年局实施广东省学校就读学生学费津贴计划的通知》,2018/2019学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暨青年局向在广东省就读全日制中小学的澳门籍学生(有学费支出)和幼儿园大、中、小班的澳门籍幼儿(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提供学费津贴。在我市就读的澳门学生学费津贴,按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暨青年局《二零一八/二零一九学校年度广东省学校就读学生学费津贴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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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中山市教体局发布通知,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配合澳门教育暨青年局实施广东省学校就读学生学费津贴计划的通知》,2018/2019学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暨青年局向在广东省就读全日制中小学的澳门籍学生(有学费支出)和幼儿园大、中、小班的澳门籍幼儿(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提供学费津贴。

需注意的是,津贴申请日期从4月29日至5月17日,网上申请系统结束时间为5月17日23:59,提交纸本申请表的截止日期也是一样,最迟5月17日或之前交回所就读的学校。以往曾申请过的学生,今年仍需提交申请。

通知指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指派专人负责本项工作,做好澳门学生学费津贴的宣传发动,及时通知家长,并协助家长在网上申请。填好负责人回执,于5月10日前上报业务主管部门(直属普通高中报基础教育科(联系人沈竞持,电话89989208)、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报高教成教职教科(联系人赵婷,电话89989382)、直属幼儿园报学前教育管理科(联系人苏垣来,电话89989377)。

资助对象

在我市就读的澳门学生学费津贴,按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暨青年局《二零一八/二零一九学校年度广东省学校就读学生学费津贴章程》执行。

资助对象包括:幼儿园大中小班、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全日制普通高中、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的澳门籍学生

津贴金额

高中、初中、小学教育阶段津贴金额上限为6000澳门元

学前教育阶段津贴金额上限为8000澳门元

申请方法

今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暨青年局继续使用网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 www.dsej.gov.mo),申请日期由4月29日至5月17日,逾期恕不接受申请。

完成网上提交后,会出现 “阁下之申请已提交”的对话框,按下“确定”后即成功提交申请,并会收到电子邮件通知。

我有一些问题不知当讲不当讲。

让我猜猜你想问啥,我可都整理好答案了~

相关问答

Q:同一个家庭有超过一名子女申请,是否只需要申请及登录账户一次,即可完成多个子女的学费津贴申请?

A:不是。登录账户是以学生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号码作为登记的账户,所以一个登录账户只能作一名学生登记,但同一联络电邮及电话可作重复使用。

Q:可否提供银行咭/信用咭/非澳门银行开设的账户资料?

A:上述三项都不可以。只可以提供澳门银行开设的澳门币账户资料,并提交银行存折第一版印有账户姓名、账户号码及银行名称的复印本。

Q:就读高中教育阶段的学生是否一定要来澳参加暑期课程?

A:是的。所有就读高中教育阶段的学生本年必须于2019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来澳门参加为期2天的暑期课程,未能参加本年度的暑期课程或出席率未达80%,将不会获发放任何津贴。

符合条件的学生们

赶紧让家长帮忙申请津贴吧!

来源:中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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