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警被陈铺旺、金汉、王超等人纠集的一伙社会青年非法阻拦,随即龚锦云及刘志丹、吴浔、曾东奇、田州、熊冰、刘黄、刘乐、陈昊、李其凯等人又聚众对现场出警的三名民警及一名辅警实施殴打。其中,陈辅旺、陈璋、刘志丹、熊冰、吴浔、曾东奇等人强迫民警下跪,并采用拳打脚踢及刀砍的方式将民警打伤,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审经审理查明,该案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二审判处龚锦云有期徒刑六年五个月,其他被告人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罚。

案件回顾

民警被陈铺旺、金汉、王超等人纠集的一伙社会青年非法阻拦,随即龚锦云及刘志丹、吴浔、曾东奇、田州、熊冰、刘黄、刘乐、陈昊、李其凯等人又聚众对现场出警的三名民警及一名辅警实施殴打。其中,陈辅旺、陈璋、刘志丹、熊冰、吴浔、曾东奇等人强迫民警下跪,并采用拳打脚踢及刀砍的方式将民警打伤,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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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来源:九江中院、浔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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