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题为《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的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中深刻阐述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深远意义,强调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领导的重要性,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依据,指明了方向。

全面依法治国应结合法律强化监管。把法律实施工作和立法相结合来谋划和推进,以高质量的立法,保障和推进法律的实施;以法律的全面实施,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从立法到执法、司法和守法的伟大系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古人“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的名言,并指出:“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这充分表明了法律实施工作的重要性。依法才能让党员干部有自我约束,不仅提高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还让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心连在一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目前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施工图。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明确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基本建成。在此过程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法治的支撑,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更是人民幸福生活的保障。(罗梓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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