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要把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切入点。

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性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性破坏作用。因此,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每个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解决好权大还是法大这个真命题,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受到法律的惩罚。法治之下,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

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具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直接决定着法治能否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直接决定着法治中国能否建成。要把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切入点。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黄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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