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

省妇联《关于建设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二期工程项目审核意见的函》(豫妇函字〔2019〕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为进一步完善新校区办学功能,同意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建设新校区二期工程(2018-410724-82-02-011129)。

项目单位为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新乡市获嘉县亢村镇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内。

三、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结合你校实际,新校区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72190平方米,其中:实训综合楼25914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5961平方米)、实训楼7966平方米、学生宿舍16562平方米、食堂6047平方米、师生活动中心6570平方米、后勤附属用房4648平方米、风雨操场3675平方米、看台808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室外体育设施和校园基础设施。

四、工程总投资估算26103万元(含土地购置费1338.56万元)。

五、招标方案:依法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省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新国土资函〔2018〕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10000201800038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9年4月19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二期工程

总投资2.6亿!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新校区二期工程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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