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办法》适用于应急管理部门(含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消防机构)、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办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明确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主要有7类,对日常执法、事故调查中的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分别作出了规定,并着力构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常态化协作机制。此次发布的白皮书重点阐述了多船碰撞事故的定性和因果关系判定、严重违法航行者丧失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未尽安全管理义务的船舶经营人或管理人的责任、在VTS中心指令下船长仍应使用良好船艺、肇事逃逸构成责任判定的加重情节等五个常见法律问题,并从落实航运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船员避碰能力、构建安全预防体系三个方面提出了航行安全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

最高人民法院28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就股东权益保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规定。该司法解释将自2019年4月29日起施行。规定共六条,主要对履行法定程序不能豁免关联交易赔偿责任、关联交易合同的无效与撤销、董事职务的无因解除与离职补偿、公司分配利润的时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解决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作了规定。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司法部印发第144号令颁布了修订后的《投诉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投诉处理活动,进一步保障投诉人合法权益。《投诉处理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扩大了投诉受理范围,规定了便民利民措施,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提出投诉的权利等;进一步增强对投诉人的权利保护,明确立法目的、投诉材料、投诉程序、救济途径;进一步增强投诉针对性,明确投诉人范围、确定投诉期限等;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等。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司法部发布通知,就《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从城市公共交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整体规划建设、运营机制、安全保障等方面对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的建设进行了说明,让居民出行更安全便捷。为了强化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保障,《意见稿》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拦截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非法占用城市公共交通场站或者出入口、干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擅自操作带有警示标识的安全装置、破坏城市公共交通设施设备等危害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扰乱乘车秩序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同时还规定,乘客未按照规定票价支付车费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有权要求乘客补交票款,并可以加收5倍以下票款。乘客拒绝支付车费,或者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内从事不文明行为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船舶碰撞案件审判与航行安全情况通报》

5月8日,上海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对外发布《船舶碰撞案件审判与航行安全情况通报》白皮书,通报相关案件审判情况和工作机制,总结归纳涉案船舶碰撞事故的特点、主要原因和法律问题,并对航行安全提出了司法建议。此次发布的白皮书重点阐述了多船碰撞事故的定性和因果关系判定、严重违法航行者丧失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未尽安全管理义务的船舶经营人或管理人的责任、在VTS中心指令下船长仍应使用良好船艺、肇事逃逸构成责任判定的加重情节等五个常见法律问题,并从落实航运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船员避碰能力、构建安全预防体系三个方面提出了航行安全建议。

《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

5月9日,陕西省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不断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实施意见》要求,我省相关部门要着力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对国有金融资本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实化优化“放管服”措施,为预算单位规范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以简政放权为理念,能放则放。以强化管理为导向,能细则细。以优化服务为目标,能实则实。

《关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5月9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关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0条实招,成为浙江省降成本、稳增长的又一重要着力点。《意见》不仅要求合理安排民营企业发展用地、有效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空间等,还制定了一系列降低用地成本的举措,有效降低企业投资进入的门槛。比如创新土地出让方式,鼓励采取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方式公开供地,并支持探索以产业链为纽带,上下游关联企业联合竞买土地。同时,要求采取差别化地价政策,对符合产业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优先发展且土地利用率、亩均税收高的项目,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对于降低小微企业园建设土地成本,《意见》提出探索“限房价、限地价、限转让面积”等的竞价方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下称《办法》,全文见三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办法》包括总则、日常执法中的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事故调查中的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证据的收集与使用、协作机制、附则,共六章、三十三条。《办法》适用于应急管理部门(含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消防机构)、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办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明确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主要有7类,对日常执法、事故调查中的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分别作出了规定,并着力构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常态化协作机制。

《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出台《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发挥商会调解的独特优势,强化解纷功能作用,坚持以用户体验为导向,打造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跨域解纷、全流程解纷、指尖解纷。对标的额较小的民商事纠纷,且当事人住所地不在调解组织所在地或行动不便无法到场参加调解的,引导当事人使用“在线法院”APP进行调解,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家对诉讼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通知》,要求6月底前各市县(区)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全面推广“法院+工会”调解模式。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