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师德师风和思想政治考核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代表作送审材料,在学校人事处招聘网站(http://zp.tongji.edu.cn/)提交申请,并提交成果材料原件。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构筑人才高地,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同济大学法学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授、副教授和助理教授。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构筑人才高地,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同济大学法学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授、副教授和助理教授。

一、招聘岗位

学科方向: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招聘岗位: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二、申请条件

1.教授

1)品德高尚,身心健康,热爱教学和科研;

2)具有博士学位。能够熟练运用外语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年龄一般不超过4519741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教学能力强,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前沿课程的教学任务;

4)学术造诣深厚,科研成果突出,在学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2.副教授

1)品德高尚,身心健康,热爱教学和科研;

2)具有国内外大学博士学位。能够熟练运用外语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791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教学能力强,能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

4)科研成果显著,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3.助理教授

1)品德高尚,身心健康,热爱教学和科研;

2)具有国内外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国内外大学博士学位,有博士后研究经历者优先。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境外大学、研究机构的学习、研究经历,外语运用熟练;

4)能够胜任本学科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

5)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三、岗位职责

1.开展人才培养,承担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工作,指导和培养研究生;

2.从事学术研究,主持高水平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提升学院学科整体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3.开展国际国内高水平学术交流与合作;

4.组织和参与学科建设,积极参与学院公共事务。

四、薪酬待遇

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对于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学校设有多种“人才计划”,实行特殊薪酬政策,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

五、招聘流程

1.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等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收到申请材料后,学院组织专门的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面试人选,通知应聘者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进行师德师风和思想政治考核;

3.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师德师风和思想政治考核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代表作送审材料,在学校人事处招聘网站(http://zp.tongji.edu.cn/)提交申请,并提交成果材料原件。

4.通过代表作评审的应聘者,进入学校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各环节;

5.最终评审通过并公示后办理进校手续。

六、应聘期限

本招聘启事常年有效。

申请助理教授:第一批截止日期:2019530日,第二批截止日期:2019830日。

申请教授、副教授:截止日期:2019830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美美

联系电话:021-65982644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衷和楼1301A20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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