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外面,最害怕的就是摔跤,因为老年人骨头脆,很容易就骨折了。在家摔了跤,医药费肯定是自己承担,如果是在公共场所摔了跤,如在公园,管理方应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呢?还真出现了这样的例子。一名80岁老人在公园上厕所摔骨折,家属提出索赔,公园最多给予人道主义救助。

2月21日,寇先生带着80岁的母亲到汉城湖公园散步,结果老母亲在上厕所的时候不慎摔倒,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仅一周花费3万多。

寇先生认为,母亲之所以摔倒,公园的管理方存在很大的责任,当时卫生间光线不好,地面湿滑并且没有防滑提示。他希望公园能够给予赔偿。并向管理公司提供了索赔明细。老人住院治疗花费3.35万元,医保报销后自费9260元。加上后期的福利费、家属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共计8万余元。

联系公园管理公司,公司表示最多能给予一些人道主义救助,建议寇先生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因为这里面有责任的划分,如果法院认为公园有100%的责任,他们愿意承担8万多元的赔偿费。但是寇先生希望私了解决。

下面是网友的看法:

网友“王的女人”:个人觉得不能让这种歪风邪气滋长下去!

网友“番茄”:每次看到这些要赔偿的,我都觉得在看致富经。

网友“月亮”:今天在这公厕摔一下,明天去别处再摔一下,直至摔死。钱途无量!

杭州网友:公园毫无责任。老人受伤应该同情。家属颇有伤天害理的不良动机。

淮安网友:禁止老年人与儿童孕妇等等进入公园。如果索赔成功了,全国的公共厕所都会躺满了男女老少。

你们觉得老人在公园厕所所摔倒能获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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