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禁渔期间市渔政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禁渔相关规定的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3.全年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在我市天然水域(河流)等范围内从事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渔业捕捞行为。

提示

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我市渔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19年实施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域:

皖水、潜河、长河、大沙河等天然水域(潜山域内)。

二、禁渔时间:

3月1日—6月30日。

三、禁渔行为:

1.禁渔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渔区内从事捕捞作业,不得游钓;

2.禁渔期间严禁在禁渔区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3.全年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在我市天然水域(河流)等范围内从事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渔业捕捞行为。

四、违法处罚:

禁渔期间市渔政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禁渔相关规定的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禁渔期间举报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值班室:0556-8958448

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办公室:0556-8938159

潜山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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