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抽检」广西3批次祛痘类化妆品抽检不合格!小心越用皮肤越差!
按照《2018年广西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桂食药监保化〔2018〕5号),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区开展宣称祛痘、面膜等化妆品监督抽检。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和判定,3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为
广州爱琪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桃氏®芦荟痘胶膏;
上海晶典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晶皙兰®激能痘康修护霜;
广州九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承康珍珠暗疮膏。
点击大图查看详细不合格情况
处置情况:
上述不合格化妆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化妆品及其相关企业进行依法查处。
拥有光滑白嫩的肌肤是所有小仙女的追求
那么这3批次祛痘类化妆品
问题出在哪儿?
上述不合格产品检出含有咪康唑、克霉唑、联苯咔唑、氧氟沙星抗生素类药物。人体长期接触含抗生素的化妆品,易引起接触性皮炎、抗生素过敏等症状,易产生耐药性。药物残留还可能导致过敏反应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其为化妆品中禁用物质!
大家购买祛痘类功效性化妆品
一定要慎重慎重又慎重!
选择大品牌化妆品或医学护肤品牌,
相对比较安全。
另外,严重的痘痘,
不能依赖于祛痘化妆品,
最好去医院找皮肤科医生看看。
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相关问题,请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