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在芗城醉驾,取保候审期间“玩失踪”
原标题:两男子在芗城醉驾,取保候审期间“玩失踪”
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
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第一大“杀手”!
酒后驾驶机动车将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自2011年5月1日开始,
醉驾(危险驾驶罪)入刑。
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
应当在案件办理期间
积极主动配合公检法部门的相关工作。
近日,
芗城交警在严打酒驾违法行为过程中,
查获两名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的“醉猫”!
查获
逃犯
8月2日,芗城交警秩序中队抓获网上在逃嫌疑人鄢某。
8月7日,芗城交警秩序中队民警远赴浙江,将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的网上逃犯胡某押解归案。
案情回顾
① 2018年1月17日15时48分许,胡某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至芗城区漳华路与丹霞路岔口安全岛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胡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② 2018年1月18日23时50分许,鄢某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至芗城区金峰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鄢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48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胡某、鄢某他们都是因为违反取保侯审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擅自变更联系方式和居住地,离开居住地点未向公安机关报备,无法通知到案被列为网上逃犯!
何为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蜀黍
提示
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面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时应积极配合公检法部门的相关工作,切记不可心存侥幸“逃之夭夭”。一旦被列为“网上逃犯”,后果将更加严重!
同时,希望广大群众能够谨记!!
酒驾,交警蜀黍每天都在查!
不定点!不分时!
酒驾处罚,醉驾入刑!
遵守交规守法出行,才是安全回家的捷径!
来源:芗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