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3月20日起,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开张

深圳新闻网3月21日讯(记者 张玲)深圳市检察力量再添生力军。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经过一年的筹备,2017年1月17日挂牌的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3月20日全面承接各项检察业务。

据介绍,3月20日起,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开始受理的检察业务包括龙华辖区刑事案件的公诉业务、侦查监督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协同宝安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开展日常驻看守所业务、对龙华区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进行监督以及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对龙华区法院办理的民事、行政案件进行监督。

此外,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龙华辖区公益诉讼,受理龙华辖区的报案、举报和控告、申诉。

需要注意的是,龙华区检察院控告申诉一般采取书面方式。书信形式控告申诉的,可将书面材料邮寄龙华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如果采取走访形式控告申诉的,可于工作时间凭有效证件向龙华区检察院检务大厅控告申诉窗口提出,并递交书面材料。

工作人员介绍,市民也可通过下载“智慧龙检”APP提交控告申诉相关材料(控告申诉业务详情请咨询: 0755-21011100)。

市民有办理案件信息查询、律师阅卷、律师会见、行贿档案查询,或者提出有关申请、要求,提交有关书面材料等相关业务需求,可咨询龙华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

(律师阅卷查询: 0755-21013737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0755-2101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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