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孕期,準媽媽至少要進行五次常規超聲檢查,如果有特殊情況次數還需要增加。當然,也有一些特殊情況需要準媽媽增加超聲檢查的次數。

有人認爲超聲檢查會對胎兒的健康造成影響,使得一些準媽媽排斥超聲檢查,其實不做超聲檢查的風險更大。在孕期,準媽媽至少要進行五次常規超聲檢查,如果有特殊情況次數還需要增加。

診斷性的超聲檢查是一種無創安全的影像學檢查技術,能夠排查出胎兒是否有異常情況,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證據可以證明超聲檢查會導致胎兒畸形或者生長遲緩。

常規情況下,準媽媽整個孕期要做五次超聲檢查,分別在孕早期7周左右、孕早期11-13(+6)周、孕中期20-24周、孕晚期28-32周、孕晚期38周。這五次超聲檢查,每次檢查的內容都是不一樣的。

孕早期7周的時候,超聲檢查是爲了確定胚胎是否成功在宮內着牀並存活,明確單胎妊娠還是多胎妊娠,估算準媽媽的孕周。

孕早期11-13(+6)周的檢查可以較早發現畸形胎兒,測量胎兒頸項皮膚是否有異常,異常是否與染色體有關。

孕中期和孕晚期的檢查則會對之前的檢查進行補漏,因爲有些問題會在胚胎髮育後期纔會呈現。

最後一次檢查則是爲了預估胎兒的成熟度、大小、胎位以及羊水和臍帶的情況,進行產前的評估,做好生產方案的建議和準備。

當然,也有一些特殊情況需要準媽媽增加超聲檢查的次數。比如準媽媽排卵期推後,在早期超聲篩查時未見胎心搏動,這就需要在後期另選時間進行檢查。在孕中期畸形篩查的時候未完成的檢查,也需要再次複查,以確定是否有異常的情況。除此之外,在孕晚期醫生爲準媽媽進行產前評估的時候,也可能需要進行超聲檢查。

負責超聲檢查的醫生都會遵循輻射防護最優化的原則,儘可能使用低的超聲能量來完成檢查。如果準媽媽需要進行超聲檢查,一定要去有資質的醫院去進行檢查。雖然超聲檢查並不能完全發現所有胎兒的異常情況,但是它可以根據結果讓醫生增加其他的檢查項目進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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