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这句话被不少中国人奉为金科玉律,在生活中,但凡是事不关己,就充耳不闻,冷漠至极,甚至别人遇到了生死攸关的祸事,他也是无动于衷,一心只想着,别惹火烧身就行,对于这样的人,人们除了道德谴责,好像没有其他办法。

但是,在中国历史上,有这么一个朝代,对这样的人是断然不给容身之地的,这个朝代,就是盛世大唐!唐高宗时,长孙无忌带头修订《大唐律》,修订后的律法,被称为是《永徽律》,在公元651年,正式颁行天下,并且号令天下人,每家每户,都必须存有一本《永徽律》。

《永徽律》在卷28《捕亡律》中,详细又明确的规定了种种互相救助的硬性要求,比如,如果一家人遇到了强盗打劫,在大声呼救后,周围的邻居必须要马上开门救援,如果不救助,那么就要受到一百杖的刑罚。要知道,百杖下去,是立马就没命的。

为了防止有奸人找理由开脱责任,法律更是进一步规定了,就算是力气弱小或者孤家寡人,实在不能以一己之力去对抗歹人的,那也要马上去报官,就是爬也要爬到衙门,如果没有这样做,那就以不救助罪论罚,依旧是打一百杖。

《永徽律》不但规定了老百姓的救助责任,而且还给官府规定了责任,如果百姓遇到困难,告官后不理的,那不但是要立马丢乌纱帽,而且还要判处一年徒刑。在这样的硬性法律之下,唐朝整个社会风气,可以说是达到了中国历史的最好状态。

甚至,《永徽律》对老百姓的瓜田,都有明文规定的保护,主要是针对当官的。如果一个官员,在路途中随意摘取老百姓的瓜果,那被发现后,被摘取的瓜果,是要当做贼脏处理,自然也要被脱掉官衣。而老百姓也是一样,不爱护公共财物的,毁坏或者随意拿取,不但照价赔偿,还要受到刑罚。

唐朝通过这样近乎严苛的法律,逼着冷漠无情的人不得不硬着头皮去救助他人,而这样久而久之,法律的威胁就渐渐淡化了,因为人们已经养成了互帮互助的习惯,整个社会风气的形成,也有一个良好的发展趋势,也造就了一番大唐盛世的景象。

《唐律》对中国历史的影响,可以说是非常巨大的,不管是宋朝,还是明朝清朝,基本上都对唐朝的法律进行了很大的传承,只在一些枝头末节上,做一点小小的修订,而《唐律》中提倡的互助精神,也长远的影响了中国人的国民性,给中国人注入了善良、热情,甚至是狭义的精神源泉。

小编自述:专注古代正史趣闻,偶尔闲扯《西游》,每日更文,只求分享和关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