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滨州市纪委、滨州市监委指定,博兴县纪委、博兴县监委对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金工作委员会书记、财政局支部委员会书记、财政局局长王奎刚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

经查,王奎刚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兼职取酬,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小金库”,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

王奎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不讲党性原则,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且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王奎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自:博兴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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