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严肃校风校纪,树立良好考风学风,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西建大〔2017〕180号)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西建大〔2013〕144号),对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及无故旷课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1.给予留校察看处分57人:刘洋、于京晶(女)、夏鹏、孙琦(女)、李明、周望晨、邓旭阳、马贤骓、罗安进、李凌霄、张欣(女)、付少奇、杜根根、王景、吴静文(女)、茹宇波、曹晟、乐佳忻、张文哲、周瑜(女)、王一飞、王邵雯(女)、刘帅、赵静瑞、李澳恒、王晨宇、杨坤、李一豪、申博、王镇、陈鑫炜、潘雯丽(女)、于道正、仓决卓玛(女)、韩卓宏、邓必程、陈金柱、王博、倪佳星、李林樵、黄涛涛、王太泽、胡传林、白幸子(女)、范祎诺(女)、陈家乐(女)、陈旭涛、武俐(女)、杨人瑜(女)、阮佳胜、张佩(女)、朱浩瑜、石龙飞、周毅、华正荣、梁志恒、刘媛媛(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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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严肃校风校纪,树立良好考风学风,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西建大〔2017〕180号)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西建大〔2013〕144号),对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及无故旷课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具体如下:

一、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处分(89人)

1.给予留校察看处分57人:刘洋、于京晶(女)、夏鹏、孙琦(女)、李明、周望晨、邓旭阳、马贤骓、罗安进、李凌霄、张欣(女)、付少奇、杜根根、王景、吴静文(女)、茹宇波、曹晟、乐佳忻、张文哲、周瑜(女)、王一飞、王邵雯(女)、刘帅、赵静瑞、李澳恒、王晨宇、杨坤、李一豪、申博、王镇、陈鑫炜、潘雯丽(女)、于道正、仓决卓玛(女)、韩卓宏、邓必程、陈金柱、王博、倪佳星、李林樵、黄涛涛、王太泽、胡传林、白幸子(女)、范祎诺(女)、陈家乐(女)、陈旭涛、武俐(女)、杨人瑜(女)、阮佳胜、张佩(女)、朱浩瑜、石龙飞、周毅、华正荣、梁志恒、刘媛媛(女)。

2.给予记过处分10人:张凯涵、周悦(女)、强菊绒(女)、王一琦、黄宇超、李攀飞、高庆华(女)、牛嘉昊、贺艺韬、罗文钧(女)。

3.给予严重警告处分6人:曹岩松、郭超、刘晨宇、胡英杰、王晗晔、黄可欣(女)。

4.给予警告处分1人:刘基伟。

另有15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按规定程序另行处理。

二、无故旷课学生处分(4人)

1.给予严重警告处分1人:戚星

2.给予警告处分3人:赵昱淇、郭宇超、吕枳箴(女)

三、处分期限及说明

1.给予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等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期为12个月,自2019年5月5日至2020年5月4日,处分期内表现良好的,可按期自动解除处分;处分期未满已毕业的,从离校之日起自动解除处分。

2.学生所在学院应按规定将处分决定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并做好送达回证的存档,加强受处分学生的教育疏导和后续学业指导等。

希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考试违纪作弊和旷课等行为。学院应加大警示教育,严格考试纪律,加强课堂管理,严管严抓教学秩序,有效促进学校学风建设。

附件:相关学生基本信息和违纪作弊等情况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9年5月13日

■ 图文来源 | 教务处

■ 责任编辑 | 白欣灵

■ 校对 | 刘雪莉

■ 初审 | 王博鑫

■ 审核 | 滕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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