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10月至2017年11月期间,玉树市检察院党组集体研究,分14次向值班干警和培训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差旅费,共计14.17万元。宁玛才仁同志作为玉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3月24日经州纪委第34次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给予宁玛才仁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玉树州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玉树市人民检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差旅费问题。2013年10月至2017年11月期间,玉树市检察院党组集体研究,分14次向值班干警和培训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差旅费,共计14.17万元。宁玛才仁同志作为玉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3月24日经州纪委第34次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给予宁玛才仁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称多县政协原主席边巴、政协原副主席存卓玛、办公室主任赵洪录违规收送礼金的问题。2016年7月20日,时任称多县政协主席边巴为儿子操办婚庆事宜,违规收受礼金9500元。其中,6500元为其下属县政协14名干部职工礼金,3000元为边巴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存卓玛和赵洪录商议后从单位经费中公款支出的礼金。在核查组调查期间,边巴主动将违规收受的9500元礼金上缴到州纪委。经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对边巴、存卓玛和赵洪录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

来源/西海都市报 青海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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