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金融风险要“号准脉”

综述 本报记者 姜业庆

防控金融风险是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3月24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8经济峰会上,无论是“防控金融风险”单元,还是在“金融创新与区块链”“下一场金融危机还有多远”等单元及以“金融市场稳定与发展”为主题的午餐会上,众多专家学者都一致认为,防范金融风险,重要的是号准脉搏,对症下药。

金融危机有多远

下一场金融危机距离有多远?作为危机论的研究人士,哥伦比亚大学教授、200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德蒙·费尔普斯开门见山地说道:“偶尔是有经济危机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任何未来的经济危机一定会带来金融危机。”

埃德蒙·费尔普斯在分析欧洲金融危机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时指出,南欧国家在汇率高估的情况下实行赤字财政,大大增加了本国家庭的财富,因此导致居民对工资的预期过高。同时又因为这些国家生产率增长乏力,无法弥补高工资带来的损失,最终导致一场危机无法避免。要避免危机,就应从中吸取教训。

美国纽约大学教授、鲁比尼宏观研究公司主席、首席执行官鲁里埃尔·鲁比尼指出,要弄清金融危机,就必须知道其发生的机理。金融危机的产生,有些是全球性的,有些是区域性的;有些是经常项目、金融系统、银行、地产等。大多数的危机都有资产价格泡沫,最后泡沫破裂,导致连锁反应,并传导到金融企业,导致危机的爆发。

全球危机会使经济增长下滑。金融部门的改革需要整顿流动性,使它的系统更加有韧性。但是,会出现没有得到监管的影子银行。因此,需要通过结构性改革来推动潜在增长力,使得经济增长更可持续。

鲁里埃尔·鲁比尼分析,此前发生的全球经济危机,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国家杠杆率过高,特别是私营部门,尤其是地产界,像美国、英国、爱尔兰、西班牙等国家。另外还有一些是公共部门的债务过高,包括意大利、塞浦路斯、希腊等。它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社会化,也就是私营部门的社会化;另一个是公共部门累积了债务,以避免私营部门的债务扩大,这样会带来巨大的公共部门债务的累积。因此,美国、欧元区、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出现了公共部门债务的累积。

全球化危机的应对措施是什么呢?一是通过财政刺激以及非常规化的货币政策,以避免出现衰退、大衰退。二是逐渐去杠杆化,比如英美国家出现的欧元区的去杠杆化。三是新兴市场部门的债务累积,也开始出现去杠杆化,私营部门的财政整顿。

鲁里埃尔·鲁比尼坚信:“中国经济发展道路是曲折的,但不会硬着陆”。

与上述看法不一致的是,就整体而言,英国《金融时报》首席经济评论员马丁·沃尔夫则认为,我们还处于上一次危机的后半段。一个危机重要的症状主要是金融危机,可能会带来大的衰退。

防控风险首先要号准脉

“没有谁是绝对安全的。”20多年前就亲历目睹金融危机席卷亚洲、美国和欧洲,然后其涟漪波及到全球的彭博有限合伙企业董事长高逸雅在谈到如何防控金融风险时说,每次金融危机重复着同一个模式:关于增长前景的盲目自信、信贷的高速增长造成市场欣欣向荣的假象,到最后却是无可避免的崩溃。

“但是中国是个例外。”高逸雅说,中国在过去两年对经济金融政策做了明显调整,化解了一场危机。2015年底至2016年初,人民币急速贬值引发资本的恐慌性外流。但今天,人民币币值稳定。金融危机以来,经济增速在2017年首次提高,而且2018年的预测也很积极。债务占GDP比重已经稳定。这表明中国已经从其他国家的失误中吸取了教训,提前采取行动阻止危机的发生,而不是坐等危机爆发,然后想办法补救。

“这与近来中国的去库存、降杠杆有重大关系。”高逸雅指出,从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到债券市场扩大开放,中国金融市场的大门正在逐步向全球投资者越开越大。银行、保险和资产管理行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门槛也在降低。

工行董事长易会满开出的药方是:防范金融风险,把握好房地产非常重要。“近百年来的金融危机,绝大部分的危机是跟房地产有很大的关系”。

易会满分析,中国现在的房地产发展,情况非常复杂,是一个难点,也是防控风险的重点。目前房地产要妥善处理好三个问题:控泡沫、去库存、降杠杆。如果这三个问题能够平稳处理好,中国的金融和房地产才能健康持续地发展。

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李晓鹏则认为:只要处理得当,危机是完全可以得到化解的。他以金控集团为例,金控是金融综合经营的一个基本组织形态,只要加强对金控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的监管,金控和其他金融机构一样,风险是完全可以规避的。

李晓鹏同时警告,目前有个别的企业借金控的名义来淘金,个别企业滥用金融牌照,肆意操纵关联交易,盲目加高财务杠杆,严重偏离了金融控股集团的本质,扰乱了金融秩序,形成了风险隐患,对金控未来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其原因在于,第一,对金控股东管理不够严格,一些部门和地区放松了对股东资质的审查,使一些原本没有实力的,没有管理能力的股东成为了股东,严重干扰了金控的健康发展。第二,金控的准入标准不够清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性的、区域性的金控集团大概有几十家,形成了一个泛金控的事态。第三,法律地位不够清晰。目前我国缺乏统一完善的金控的立法。第四,监管还不完全到位。这几年金融业跨界经营非常频繁,还出现了一些混业经营的发展势态,但是监管仍然以分业监管为主,对金控交易等方面没有明确的严管要求。

李晓鹏建议,第一,要认真清理一些不规范的金控公司,特别是对一些虚假注资、抽逃资本等违纪违规行为,要严格纠正。防止高杠杆、高负债,禁止一些金融机构通过关联交易进行金融扩张。要正金控品牌之本。第二,严格审查金融控股集团的股东背景。第三,尽快出台金控机构的监管标准和法律法规,明确金控的法律地位,逐步收拢风险。第四,在现行体制下,建议不宜快速放开对金控的准入,应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五家左右资本雄厚、管理规范、经营稳健、内部管理体系健全的金控集团进行试点,通过探索,逐步推进经营的综合化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