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债15万却滚到了300万?“套路贷”的套路深着呢……
如今,
社会上的骗人手段层出不穷,
受骗者轻则损失钱财,
重则可能有生命危险。
其中,作为扫黑除恶的重点打击对象,
近期接连有“套路贷”案件被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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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只想借钱作资金周转,结果钱没拿到手还欠下一堆债务;贷款期限一到,泼红漆、拉横幅、语言威胁、虚假诉讼等“剧情”就相继上演,查封你用作抵押的房产或车辆;即便你当时弄到钱还款,放贷人也会使出各种招数让你违约。此时你或许已落入了“套路贷”的圈套!
图片选自网络,仅供配图
走过最长的路
就是骗子的“套路”。
最近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深圳首宗“套路贷”案件,
现场爆出了许多骗局套路,
一起去看看吧。
深圳首宗“套路贷”案件开审
10月18日,首起“套路贷”案件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名被告人出庭受审。罗湖检方认为,该犯罪团伙内7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法庭庭审向广大人民群众
深度揭秘了令人深恶痛绝的
“套路贷”犯罪内幕。
今天我们就来跟大家八一八。
★诱骗有房者借款
套取高额保证金手续费
2014年,该犯罪团伙成员在深圳市注册成立深圳阿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租用深圳市福田区某商务中心作为办公场所从事民间放贷金融服务。
这么多人怎么就你上当了呢?
据了解,该犯罪团队会找一些
贷款信用差、房产已多处作抵押
及急需现金的借款人,
紧接着,一场骗局拉开帷幕。
放贷犯罪团伙会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同时带借款人去公证处,将房屋的出租、管理及查档权授权给了贷款方,以便为今后和借款人打官司提供合法依据。
★编造各种理由不放贷
向法院起诉逼借款人还债
此团伙收取高额保证金后,以各种理由不给借款人放贷,接着又安排业务员冒充出资人打电话给借款人,以查询到借款人隐瞒负债为由认定借款人已经违约,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并以向法院起诉、查封房产威胁借款人,向借款人勒索虚高过账金额的款项。
为了彻底击溃被骗者的心理防线,
“贼喊捉贼”的戏码开始上演了。
在多次勒索未果的情况下,便告知出资人称借款人有赖账行为。出资人为了能追讨回更多的债务,会伙同该团伙以实际未履约的借款合同、虚假证明等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试图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获得向借款人过账金额的款项。案情显示,该犯罪团伙在两个月内共作案12单,他们到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的金额,跟借款人实际拿到的借款,两者有巨大的差距。
下面我们就举个实际的例子,
看一下15万元是如何被滚到了300万
借款15万
300万的房子被查封
2017年7月,邓先生的堂姐找到了他,想通过他向“深圳市阿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贷款15万元,做资金周转。因堂姐的房子在邓先生的名下,且堂姐还说通过中介认识的人,邓先生遂答应了。
之后,贷款公司业务员与之接洽,以邓先生名下的房产为抵押做贷款,并要求签订一份“空白合同”,并告诉他这是“行规”,邓先生没多想,就在合同上按上手印。
关键的部分来了
之后,邓先生陆陆续续收到了
总计50万元的钱款。
只借15万元,
为何会打来这么多钱?
业务员告诉他,
只是随手帮公司“走个账”,
提高下公司的信用。
随后,35万元就被转回到对方账户。
然而这还没完……
对方又以对方要交保证金、利息等理由,让邓先生取现7.9万元交给业务员。这时,邓先生手头实际拿到的钱只剩7.1万元。
等到还款日到后,对方以违约名义,向借款人索要50万借款,如果借款人不还便向法院申请查封借款人房产。邓先生还不断地接到威胁电话,甚至被人堵在屋内要钱。因为没有相关证据,邓先生价值300万元的房子被查封。
之后,邓先生来到深圳罗湖公安分局桂园派出所报案,没想到警方一查,被这家公司骗了的人在深圳有十几个,分布在福田、龙岗、罗湖等多个区。此案中,受害人龙女士借款50万元,结果600万元的房产被查封,甚至还有蛇口价值一千万元房产被查封的事情。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
很多人会觉得过程中实则漏洞百出,
比如签“空白合同”、多打借款,
为什么受骗者没有察觉到不对劲呢?
原因是“套路贷”迷惑性大、隐蔽性强,
一步步下套,让人防不胜防。
但这个骗局也并非无懈可击,
下面就带大家去解码“套路贷”,
掌握收集证据、破解骗局的方法。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Q
“套路贷”到底是什么?
A
所谓“套路贷”,并不是一个新的法律上的罪名,而是一类、一系列犯罪行为的统称。其本质上是一系列以借贷为名,骗人钱财的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与被害人签订“虚假、阴阳借款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通过“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方式“强立债权”“虚增债务”,进而向被害人索要“虚高借款”的行为。
“套路贷”这类犯罪行为最初起源于民间高利贷,其后经过不断演变而成为这种不以获得被害人支付的高额利息为目的,而是以侵占被害人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说白了,“套路贷”重点不在“贷”而是在“套路”!
Q
“套路贷”犯罪一般有哪些表现?
A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等名义对外宣传,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行业规矩”等各种名目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空白合同”以及房屋抵押合同、房屋买卖委托书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要求对前述合同办理公证手续,为之后的虚假诉讼准备证据。
2.制造资金走账流水
为了制造将全部借款交给被害人的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虚高借款”金额转入被害人的银行账户,制造与借款合同一致的银行流水。实际上,被害人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转入银行账户内的前述钱款。
3.单方造成违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设置各种违约条款、制造违约陷阱、刻意躲避还款等方式,使被害人不能依照合同还款,造成被害人违约。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被害人无力偿还“虚高借款”时,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本公司或者其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虚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更高额的“虚高借款合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借款金额。
5.软硬兼施,恶意讨债
在被害人无力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通过暴力、胁迫、“软暴力”、虚假诉讼等手段索取“债务”。
摸熟套路,有效规避
Q
几个锦囊妙计教你有效规避“套路贷”
A
1.选择合法正规途径
借款时,选择正规的贷款公司或金融机构,尽量避免通过个人借款,同时,要求公司提供并核实相关营业执照等信息;
2.谨小慎微签合同
认真审核借款合同,到贷款公司,现场签订借款合同,并核实相关经办人员的身份信息,避免自己先签合同,再由公司盖章;避免签订与实际借款金额不符的借款合同,避免借款合同中相关重要条款空白;
3.做好个人财务规划、合理消费
俗话说得好,“苍蝇不叮无缝蛋”,财务规划一塌糊涂,消费大手大脚无节度等等,这些都是容易陷入“套路贷”的高危因素。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拿了不该拿的就要承受你所不能承受的“套路”;
4.注重个人信用维护
说到底,很多人并不情愿选择此类高风险的贷款,奈何个人信用“透支”严重,正规贷款的门堵上了,放手一搏的赌徒心理又涌上脑门,最后落入“套路贷”的深渊也就不出意料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Q
想要告发“套路贷”,怎样收集证据?
A
1.保留借款合同,收集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记录等
说到底,“套路贷”是一种集欺诈、勒索等不法手段于一身的犯罪行为,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最终还是会回归到索要“虚高借款”上来。通过保留借款合同,收集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记录等,合理说明“虚高借款”数额来源。
2.保留保证金、利息、中介费等不合理收费证明
“套路贷”团伙在“套路”过程中的趋利行为往往给他们留下致命漏洞,尽量避免现金交付等无痕方式让他们非法获利。
3.保留“套路贷”团伙不予贷款的通话录音记录
被害人往往会被“套路贷”团伙以违约为由拒绝放贷,并通过所谓“平账”方式重演套路,以达到“虚高借款”数额的“滚雪球”效应,通过保留通话记录,可以还原“套路”详情。
4.保留“套路贷”团伙通过虚假诉讼得来的起诉书
“套路贷”团伙是一群“知识型”犯罪团伙,他们普遍知法犯法,面对顽强抵抗的被害人往往会以法院起诉、查封房产相威胁,此时“套路贷”团伙通过虚假诉讼得来的起诉书正好可以成为敲诈勒索的最好证明。
5.保留“套路贷”团伙暴力“催收”的视频,录音,图像等证据
为达到索要“虚高借款”的目的,有时“套路贷”团伙会不惜“铤而走险”,暴力“催收”,此时保留相关的视频,录音,图像等证据,可为以后定罪量刑提供重要参考。
现在,
与时俱进的不仅只有法律,
还有会钻法律空子的诈骗团伙。
面对层出不穷的“套路贷”新手段,
需要保留的证据也会变得越来越多样化,
但只要证据来源真实有效,
司法部门必会予以采纳。
作为一种有组织犯罪,
“套路贷”属于公安部门“扫黑除恶”范畴。
话说关于“扫黑除恶”的知识点
你们还记得多少?
抢答开始:
罗湖区的举报电话是多少?
遭遇信息诈骗该拨打哪个号码求助?
答案好像就在嘴边但就是回答不出来?
上周在东湖公园举办的宣传晚会现场,
有不少市民现场成功抢答,
把丰富礼包抱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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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晚,罗湖区
“扫黑除恶弘扬正义 法治护航共建平安”
主题宣传
暨2018年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在东湖公园隆重举行。
活动安排了以“扫黑除恶弘扬正义 法治护航共建平安”为主题的文艺表演节目,变脸、魔术、小品、舞蹈……现场观看的效果超赞!
演出间歇还穿插了创建平安、扫黑除恶、反信息诈骗、禁毒、整治非法营运等主题的有奖问答等互动环节,吸引了广大市民群众争相参与,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当晚,现场还设置了罗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展、推动物业企业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工作纪实展等多个类型展板。
与此同时,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城管局、罗湖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等二十多家单位都在活动现场“摆起了摊”,接受群众对平安创建、依法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电信网络诈骗、禁毒、整治非法营运等相关问题咨询,还派发了种类多样的宣传品。
#摆摊现场活捉一枚灯下发光的小编#
面对现今五花八门的骗局,
大家不但出门在外要多长个心眼,
也要记得叮嘱家中长辈多多提防,
离开儿女的提醒陪伴,
老人们很容易成为骗子的目标。
现在就把这篇文章转给
你的亲人、朋友吧,
既然骗局防不胜防,
我们更加要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