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前夕

小编推送了这样一篇文章

小区号称“生态旅游街区”,却连基本绿化都不达标?

(网图无限好,现实却是?网友一家兴致勃勃去游玩,结果发现……)

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所谓“豆花村”的“网图”与“实物”

网图▼

小区号称“生态旅游街区”,却连基本绿化都不达标?

实物▼

小区号称“生态旅游街区”,却连基本绿化都不达标?

眼瞅着满眼的青草绿树就变成了光秃秃的黄土地

小区号称“生态旅游街区”,却连基本绿化都不达标?

而下面这位选手,虽然是个居民小区

但虚假指数与上面的旅游景点不相上下

小区号称“生态旅游街区”,却连基本绿化都不达标?

宁夏一网友,在“绿化模范县”泾源买了房子,这个号称“盈德生态旅游文化街区一期”的地产项目,连绿化面积都没有达标,到处都是光秃秃的硬化路面。

小区号称“生态旅游街区”,却连基本绿化都不达标?小区号称“生态旅游街区”,却连基本绿化都不达标?

当地有关部门收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证实小区绿化面积确实少于要求的35%。泾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随即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建设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前整改到位。目前,该房地产公司正在绿化施工。

事件直击

【网友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泾源县盈德生态旅游文化街区一期的业主,近日,因开发商私自更改小区公共绿地用途,用于建设私家车车库一事已向您投诉,感谢您的关注,但是此事并未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开发商并未就此进行整改。

今日,由开发商所属物业公司发出《业主意见征询表》,但并未说明私自更改小区绿化用地为私家车车库一事,车库建设正在进行中。新建车库占用小区公共绿化用地,违反前期建设规划,在未征得小区所有业主允许的前提下,随意建设,遮挡8#楼、10#楼一、二层住户视线。同时,开发商未有拆除该新建车库的意向,《业主意见征询表》偷换概念,在不告知车库建设的前提下误导业主,用现有小区停车位换取绿地建设。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015年修改)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安排一定的绿化用地,其所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为:新建居住区不低于30%,旧城改建区不低于25%。现该小区并没有达到标准。

在泾源县取得绿化模范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深呼吸百佳小城等诸多光环下,我县住建部门和无良开发商,未将人居环境改善做为一项真正的民生工程,并以牺牲众多居民日常生活娱乐的基本权益换取开发商的私利,把一个见不到绿化的新建小区取名为“生态文化旅游街区”,让人感到相当可笑。

请领导给予重视,督促相关部门积极作为,保障普通居民的合法权益。

【官方回复】

网友您好!经核查,宁夏英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盈德生态旅游文化街区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中包括一层砖混结构物业用房及车库二栋,该小区新建车库属规划范围内,并未占用小区公共绿化用地。

关于您反映的该小区现有绿地面积不达标问题。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英顺公司在开发建设盈德生态旅游文化街区一期项目过程中,未严格执行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建成小区现有绿地面积达不到规划设计要求的绿地率35%。泾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于3月23日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建设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前整改到位。目前,英顺公司正在进行绿化施工。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加大督办力度,整改完成后第一时间向盈德生态旅游文化街区业主和社会公示。

其他留言

【网友留言】

领导好,我是济南市遥墙街道曹家村的村民。去年我们村召开代表会议,要把村里去世的人跟出嫁的人的耕地收回去,分给新增人口。而这个地是我们确权的合法耕地,国家规定拥有30年承包权。

而且按照土地承包法可以分配给新增人口的地只有村里的自留地跟开根的荒地 ,我们的土地没有任何理由被收回去给别人种。

向12345 跟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反映了半年多,至今没有处理 。难道村民自治要置我们国家法律不顾嘛 ?希望领导能重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

【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济南市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和遥墙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2018年3月27日,曹家村按照村民自治程序召开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参会的村两委人员与村民代表一致通过,同意对村内土地进行小范围调整。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十二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发包方不得以村规民约为由侵犯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和第十四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对因国家征收或者征用而失去耕地,放弃补偿费用,要求继续承包耕地的农户或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失去耕地的农户,发包方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在个别农户之间适当调整承包地。”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期内调整土地应向上级报批,但曹家村未按照以上规定向街道办事处和高新区管委会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2018年11月,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就曹家村重新调整土地问题进行了核查。根据实地核查的情况,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于2019年2月19日给曹家村委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将继续督导遥墙街道办事处和曹家村尽快制定整改方案,若曹家村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将申请济南市农业农村局执法部门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网友留言】

我是菏泽牡丹区的一个农民,于2016年贷款购买了两台小麦秸秆打捆机,用于收购捡拾田地里的小麦秸秆,于2017年11月份经泉林纸厂业务员卖给了泉林纸厂,至今没有给付一分钱,多次打电话沟通回复说厂里没有钱,因为家属于今年一月份检查出胃癌晚期,至今花费十四万余元,目前还在治疗中,恳请尊敬的刘书记能够安排帮忙协调,帮我家庭度过难关,早日能归还欠款。

【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高唐县人民政府责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高唐县泉林集团因开工建设年处理150万吨秸秆的综合利用项目,受企业融资渠道单一、银行金融政策调整、银行惜贷的不利影响,企业发展遇到资金瓶颈,导致拖欠原料供应商货款的发生,给供应商造成资金困难。我们一直保持与泉林集团沟通,近日已有进展,目前正对2018年以前的货款安排兑付计划;对情况紧急、还贷治病等特殊情况给予优先安排兑付。

【网友留言】

惠民县阳光医院为什么没有消防栓和灭火设备,前阵子我大爷在阳光医院做的痔疮手术,我看还有病人在床上抽烟的,就不怕着火吗?好多都是老年人,还就一个楼梯,万一着火了跑都跑不掉!

【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惠民县消防大队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线索,惠民县消防大队立即对阳光医院进行了消防专项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已设置室内消火栓(4套室内消火栓)、灭火器(30具)等灭火设备,其中室内消火栓数量不足,惠民县消防大队已对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根据消防规范限期进行整改,再增建1套室内消火栓。针对场所内吸烟问题,已责成该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在明显位置增设“禁烟”标识。

【网友留言】

1、兰州兴宏顺商贸有限公司(兴宏顺车行)以变更了法人为由,巧立名目,在超出双方合同约定范围,以代办服务、限制过户,交押金等形式加价收费,已经有很多车主投诉!但是工商局!物价局以政府没有定价为由!相互推诿,投诉无门!走正常合理维权路径却得不到解决,只能通过网络,希望得到有关部门关注,真的很悲哀。

2、该公司没有按照,市交通委、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车辆挂靠的指导意见》(〔2017〕381号)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收费依据也没有合同规定,是严重的非法收费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社会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对我们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希望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林铎书记留言反映“一个消费者维权的路上发现正当程序都在失效”问题后,七里河区委、区政府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七里河区运管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调解下,2019年5月5日双方就此争议达成协议,5月7日兰州兴宏顺商贸有限公司退还押金3000元,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并承诺将尽快办理保险手续过户事宜。

小区号称“生态旅游街区”,却连基本绿化都不达标?

《地方领导留言板》创办13年来,不断帮助各省、市党政领导干部和县委书记倾听网民心声、了解群众困难、吸纳百姓建议。各地领导干部通过这一平台答复网友留言超过100万件。有想说的,知道该去哪里留言了吧。

小区号称“生态旅游街区”,却连基本绿化都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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