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放哀乐、堵锁眼等形式上门讨债,致10多名被害人有家不敢回的黑社会犯罪组织,终于走向尽头。近日,随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宣判,给南通警方艰苦卓绝的侦破诉讼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通警方侦破的最大规模黑社会性质案件。

披着贷款公司的外壳作恶多端

2017年3月以来,何某军网罗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先后在南通设立了两家零用贷公司,并在扬州、泰州分别设立了类似的贷款公司。他们以上述公司为“外壳”,形成了以何某军为组织者、领导者,姚某、顾某、李某为组织者,华某、殷某、马某、吴某、张某、何某为积极参加者,刘某、阮某、杨某、张某政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层级分明,设立了风控部、业务部、催收部、财务部,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故意制造违约”等方式,将“套路贷”与暴力、“软暴力”相结合,肆意侵占被害人财产。在审查借款人资质时即为非法催收做准备,提前通过相关软件查询借款人的资产状况、家庭情况、通话记录等信息。

放哀乐、堵锁眼等形式上门讨债

该组织在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时,蓄意制造还款陷阱。在交付借款钱款时,提前收取首期和尾期还款金额、利息,额外收取服务费、资料费、业务员提成等各种费用,并以“保证金”的名义增加合同金额,使被害人实际借得的数额远低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在放款过程中,他们还制造现金流水痕迹,刻意让借款人怀抱现金照相,造成被害人已取得合同金额的假象;迫使借款人承诺违约后先期已还款项作废,重新按合同金额还款,并支付催收费用;借款合同中出借人一栏空白,由催收人员使用本人身份进行催收,与被告人何某军等人撇清关系,逃避打击;单方肆意认定违约,甚至使用屏蔽器屏蔽在抵押车辆上安装的GPS设备故意制造违约。

放哀乐、堵锁眼暴力讨债 南通警方打掉一涉黑组织

辱骂、恐吓、骚扰是他们在逼讨债务过程中常用的方式。该组织曾采取用大喇叭喊骂、电话骚扰、喷漆、拉横幅、用502胶水堵锁眼、赖在债务人家中打地铺、放哀乐等方式,甚至使用抢劫、非法拘禁方式迫使债务人还债。在寻衅滋事过程中,不顾被害人家中有癌症晚期病人,使用喇叭大放哀乐;强行至被害人家中,将家中棉被铺在地上,睡在被害人家中,并且骚扰被害人邻居,以达到施压的目的;将被害人家中老人身上仅剩的100余元零钱、硬币搜刮一空;还有催收人员在被害人无财产可拿的情况下,竟将其家中的黑鱼、鸡鸭抱走。

10余名受害人有家不敢回

因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骚扰恐吓,有10余名被害人有家不敢回,4名被害人被迫搬家,被害人经营的店铺不敢开门营业,多名被害人因害怕被报复,不敢报案。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被害人不敢向侦查人员陈述案件事实。在催收人员催收时,被害人居住的小区、村庄群众不敢出门。

该组织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宣判

首犯何某军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组织其他15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以及聚众斗殴罪,分别被判处22年至二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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