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病人出院时不清楚卡里的余额,这名收费员每次扣一些,2年累计超过……
摘要:法治国家没有法外之地和法外之人,在法律面前谁都没有例外,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果被告人能够知法守法,就不会走上今天的被告席。经查,2016年起,被告人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为住院病人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等业务的过程中,擅自对病人门诊账户进行退费并将钱款占为己有,累计金额至少人民币15万元。
5月14日上午
路桥法院一号法庭内人头攒动
他们曾经都是同行、同事
只是今天
有人受邀坐在观摩席聆听
有人却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
同在一个屋檐下
却隔着一道不可逾越的分界线
被告人 李某某
坐在被告人席上的这位女子
自2004年起就职于
台州某医院财务代理处病友结算中心
担任收费员工作
由于业务能力较强
这份工作一做就是十余年
可是,“老员工”却没有守住底线
一步一步走入歧途
几年工作下来,我发现很多病人出院时并不清楚卡里的余额,尤其是钱不多的情况下。所以我在办理退款的时候,会只退一部分,自己留一部分。
不担心被发现吗?
刚开始会。所以我开始的时候是有选择性的,后面慢慢胆子越来越大……而且,我会告诉他们办理退费是没有票据的,没有票据我觉得就挺安全。
那为什么会选择自首?
其实我内心还是很怕的,很不安,财务审计的时候也很容易被发现。另外,我的孩子越来越大,我不想当一个“坏妈妈”。所以我选择了向医院退钱和去监察委自首,希望给自己一次改过的机会。
经查,2016年起,被告人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为住院病人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等业务的过程中,擅自对病人门诊账户进行退费并将钱款占为己有,累计金额至少人民币15万元。
路桥检察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建平办理此案
并出庭支持公诉
法院一审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一个看似简单的案子背后
检察官们还做了很多……
法庭上,郭建平检察长作为本案的公诉人
发表了一段感人至深的公诉词:
从刑事案件本身来看,本案是一件小案,但对一个家庭、一个单位来说,这是一件需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的大案。公诉人在办理本案时,心情是复杂且沉重的,一方面,打击违法犯罪系职责所在,另一方面,对李某某失去稳定工作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感到痛心。
公诉人了解到,本案被告人李某某曾经因为表现优异,被晋升工资档次。然而此刻,时过境迁,判若云泥。是什么原因让勤恳工作、踏实努力的好员工变成了违法犯罪者?通过被告人的忏悔和深入调查,可以看到被告人:一是承受了家庭重大的经济压力,自幼缺乏关爱、婚后丈夫债台高筑、小家风雨飘摇,不惜铤而走险;二是心存侥幸,因为微小的犯罪金额很长时间不曾引起任何人的怀疑,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一步错,步步错;三是法治意识淡薄,忽视了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及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治国家没有法外之地和法外之人,在法律面前谁都没有例外,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果被告人能够知法守法,就不会走上今天的被告席。“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公诉人希望李某某在今后的生活中吸取深刻教训,重拾生活信心,能够真正成为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庭审至此,公诉人想起米兰·昆德拉的一段话,“永远不要认为我们可以逃避,我们的每一步都决定着最后的结局,我们的脚正在走向自己选择的终点。”一次次私下操作,一回回刻意隐瞒,一遍遍制作虚假报表,注定把自己引向今天这个不归的结局。
所以,
这个案子也在警醒每一个人
要知法、懂法、守法
要发自内心地信仰法律!
路桥检察深入践行“三服务”
坚持办案与服务同步
在办案中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并将向相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书》
督促规范经营,助力防控风险
尊法守法、严守底线
方能心中无愧、守候幸福
●15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冯新柱受贿案一审宣判
●全国首家!省检察院联合省生态环境厅成立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
●浙江再添3个“国字号”创新实践基地,对这些地方的孩子们很重要!
●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赴义乌调研
●内蒙古检察机关与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检察机关启动人才智力交流合作
●514万!湖州市政协原主席吴水霖受贿案一审开庭
●要管了!“妞妞事件”发生地出台全国首个“童模”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