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进行非法集资。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对近年来各地非法集资案例进行了总结分析,并梳理出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往往披着“漂亮外衣”遮人眼目

引人“入坑”,害人不浅

市民们要警惕,这些都是非法集资!

近日

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提醒广大市民

加强金融知识学习,增强分辨能力

擦亮眼睛透过非法集资“漂亮外衣”看本质

避免上当受骗

市民们要警惕,这些都是非法集资!

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对近年来各地非法集资案例进行了总结分析,并梳理出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以扩大生产经营,投资高科技开发、生态环保及能源项目等名义非法集资;

☛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的P2P等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等手段非法集资;

市民们要警惕,这些都是非法集资!

☛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或投资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进行非法集资;

市民们要警惕,这些都是非法集资!

☛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进行非法集资;

☛通过在各地物色代理人、较广的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形成多层级、广范围的非法集资犯罪网络来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市民们要警惕,这些都是非法集资!

☛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网络技术构造“虚拟”产品,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市民们要警惕,这些都是非法集资!

☛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此外

非法集资还以合法外衣、能人引领、暴利诱惑、短期兑现、亲朋好友介绍、感情投资等“障眼法”蒙蔽投资人,诱人上当受骗。

市民们要警惕,这些都是非法集资!

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告诫广大市民: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市民们要警惕,这些都是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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