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伯大,字幼学,号留耕。南宋时福建长溪县(今霞浦县)赤岸村人,生年不详。系琅琊王氏金陵始祖王导长子悦传承,赤岸王氏始祖王务琨直系裔孙,父王万全。嘉定(1208-1224)进士,曾任青田县令,枢密副都丞旨,兼左司郎中,淳祐七年(1247)拜签书枢密院兼权参知政事。次年,拜参知政事。被论罢官,以资政殿学士知江宁府。

  王伯大在京目睹奸佞当道,朝政日非,百姓怨声载道,便向理宗上“对言”直谏,称:“今天下大势如江河之决,日趋日下而不可挽。……人主之患莫大乎处危亡而不知,人臣之罪莫大乎知危亡而不言。陛下亲政五年于兹,盛德大业未能著见于天下,而招天下之谤议者何其藉藉而未已也!”他认为理宗“逸欲之害德”,“戚宦近习之挠政”,“奸俦佞朋之误国”,“皆犯前古危亡之迹”;希望理宗“诚能布所失于天下,而不必曲为回护,……务使蠹根悉拔,孽种不留……则天下之谤不攻而自息矣。

  “对言”千余言,详尽地抨击了朝中弊政,并指出朝廷自以为“举国皆忠臣,圣朝无阙事”,将致无穷后患。理宗表面上采纳王伯大的“对言”,又怕触怒朝中权贵。于是把王伯大外放知婺州(今浙江金华),任满仍回京任职。后又经历两次降级使用。在担任代理刑部侍郎时,又遭权臣弹劾而罢官。

  嘉熙中(1237~1240年),被誉为“立殿廷争是非”的莆田人方大琮,对王伯大极为推崇,以其长期被夺职,慨然上书丞相李宗勉称:“若使王幼学立朝,似有淮南寝谋气象。朝廷岂不能着一骨鲠之臣以自壮乎!”不久,王伯大被起用,再知婺州,但辞不就任。

  王伯大罢官后,复受命“督漕于闽”。上任后,听里人王维反映,故里营田陂长期失修,民苦田无水,便捐献白银50两,倡修营田陂,并委托县令黄恪总其事。黄恪又筹寺院之余租、盐税之留成以资助。于是,在赤岸溪(今称罗汉溪)水磨坑截流,以连环木架为基,砌石三级以壮其势;陂开二门,以疏洪流,边砌护坡,以卫正陂。这一工程始于淳祐三年(1243年),次年即告完工,受益农田1000多亩。为纪念王伯大首倡修陂之功,王伯大同科进士通直郎林甄,写了《修赤岸营田陂记》颂其功德。乡人在其去世后,建祠祀于瑞岩寺(今废)。

  淳祐四年(1244年),王伯大奉召至阙,被任命为吏部侍郎、兼中书舍人,后又兼侍读、同修《国史实录》,旋又擢任刑部尚书。淳祐七年(1247年),拜为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淳祐八年(1248年),任参知政事,但同年受监察御史弹劾而罢职。继又被贬,授资政殿学士、知建宁府。到职后,因年老体弱,上书乞请退休归里。王伯大为官清廉,致仕时两袖清风。

  宝祐元年(1253年)七月,王伯大逝世。谥“忠文”,葬于霞浦县雉溪村。王伯大在文学上推崇韩愈,赞同散文可以“随言长短”、“垂教于民”的主张。著有《韩昌黎集音注》。晚年归里后,自号“留耕道人”,在赤岸筑留耕堂(今废),书写《四留铭》(见《湖海新闻夷坚续志》)云:“留有余,不尽之巧以还造化;留有余,不尽之禄以还朝廷;留有余,不尽之财以还百姓;留有余,不尽之福以还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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