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文 22条意见要求做好今明两年金融精准扶贫工作

新京报讯(记者 曹雁南)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2020年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了今明两年金融精准扶贫的具体工作。意见指出,应切实做好2019年-2020年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扶贫信贷投放。同时应加强扶贫再贷款管理,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整体来看,《意见》包括十方面、共计二十二条具体内容。

意见指出,应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扶贫信贷投放。除充分发挥扶贫再贷款引导作用外,还要积极引导定向降准释放资金投向贫困地区。此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帮助贫困地区培育特色优势扶贫产业,促进金融支持与产业扶贫有效融合。

意见明确,工作中应加大信贷资源投放、网点与服务终端布设,开展金融结对帮扶行动,满足深度贫困地区合理金融需求。加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强化政策衔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综合金融服务。

另一方面,意见指出应从加快推动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提升贫困地区支付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出发,提升金融体系普惠性,优化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如可采取继续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健全贫困户信用评价体系,大力发展信用贷款业务;试点推广“乡村振兴卡”,推动助农取款服务点与电子商务服务点合作共建。

意见要求,统筹做好金融扶贫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政策衔接,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对已脱贫地区金融政策运用,确保脱贫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强化市场化激励约束,激发贫困地区内生发展动力。此外,应加强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和评估考核。推动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政策落实,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分担能力,加大扶贫贷款贴息力度,提高金融扶贫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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