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潍坊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了城区供热价格和物业服务收费座谈会,讨论了《潍坊市城区供热价格方案》和《潍坊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及机动车停放费基准价格方案》。

  供暖费

  《潍坊市城区供热价格方案》拟订今年供热季供暖价格保持原标准不变。综合考虑2017年以来煤炭成本上涨因素和近三年成本监审情况、目前潍坊市供热价格在全省的位次,以及潍坊市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等因素,新供热季仍执行2017年供热价格标准。

  即: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高温水出厂价格46.52元/GJ,潍坊民生热电控股有限公司高温水销售价格52元/GJ;居民生活采暖用热终端销售价格23元/平方米,非居民采暖用热终端中准销售价格28.30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动10%);居民生活两部制供热基本热价6.90元/平方米,计量热价0.153元/千瓦时。非居民两部制基本价格8.49元/平方米;计量热价0.192元/千瓦时(可上下浮动10%)。

  物业费

  《潍坊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及机动车停放费基准价格方案》,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潍坊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潍坊市实际制定。

  主要内容是: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标准不变;规范物业服务等级。将原来物业服务等级一、二、三、四、五级(由高到低),规范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将原来的多层住宅和带电梯住宅分类,此次规范为未配备电梯和配备电梯两类。举例说明,五星级配备电梯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基准价格为1.4元/平方米·月,三星级未配备电梯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基准价格为0.4元/平方米·月。

  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

  基准价格(可上浮20%,下浮不限)维持不变。以小型汽车为例,室外车位租赁费100元/辆·月,停车服务费15元/辆·月;室内车位租赁费180元/辆·月,停车服务费30元/辆·月。方案新增了车位场地使用费(可上浮20%,下浮不限)和临时停放机动车标准。

  以小型汽车为例,室外车位场地使用费50元/辆·月,室内车位场地使用费70元/辆·月。临时停放机动车,停放未超过2小时的免费;超过2小时的部分,室外每小时2元,24小时内(含)累计不超过6元;室内每小时3元,24小时内(含)累计最高不超过9元。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后,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

  来源:山东潍坊 编辑:杨 青 凡转载潍坊晚报原创作品,须经本报书面授权,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战略合作伙伴——潍坊市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优秀律师、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电话13335246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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