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规定进入新增交通禁(限)行道路通行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济南章丘自2018年9月1日起,禁止重型、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及其牵引车、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车辆最大总质量大于12000KG)进入以下新增交通禁(限)行道路通行:

(一)省道241垛庄桥北侧路口(原省道243与省道244交叉路口)以北—省道241(原省道244)—济青高速南线埠村出入口。

(二)省道241(原省道244)世纪大道以北—省道241(原省道244)—济青高速刁镇出入口。

(三)黄旗山二号路。(南起黄旗山2号路与黄旗山1号路交叉路口以北至309国道路口以南)

(四)绣源路(南起龙泉大道<省道102>以北至平普路以南)。

(五)绣江路(省道242南起龙泉大道<省道102>以北至前后刘路口以南)。

济南章丘新增5条限行路段,9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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