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林醋业)将于4月10日上会,公司产品毛利率波动剧烈,经销模式真实性受发审会质疑。

各种产品毛利率有不同幅度的波动

紫林醋业食醋的毛利率逐年上升,由2013年的31%上升到2017年1-6月的39%;料酒的毛利率由2013年的23%突然上升至2014年的35%,2017年1-6月又掉回至25%;醋饮料的毛利率由2014年的65%持续下降至30%。而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食醋的大幅低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如加加食品、千禾味业和恒顺醋业。

数据来源:紫林醋业招股说明书1-1-367

而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食醋的大幅低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如加加食品、千禾味业和恒顺醋业。

数据来源:紫林醋业招股说明书1-1-370

经销模式真实性受质疑

紫林醋业经销占比达到96%以上,公司现有经销商 700 余家,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月,公司对前五大经销商销售占比分别为 11.46%、12.05%、9.68%和 10.50%,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集中度不高。存在个人客户,且前五大客户及其销售金额变化较大。

数据来源:紫林醋业招股说明书1-1-353

虽然在公司快速扩张时期,各产品通过经销商的销售渠道,能够将产品及时推向终端,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但若过多依赖经销商渠道,不仅会失去在流通环节的部分利润,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对终端客户的了解度,使企业不能真实、准确地获知消费者对产品的反馈信息,以至于不能对市场作出快速的反应,导致终端的竞争失利

发审会要求紫林醋业对照可比上市公司的网点经营情况说明公司经销商网点的分布、网点单店销售额等情况是否合理,结合经销商的进销存情况或其他内外部证据补充说明对经销商(含报告期内新增或撤销经销商)及其最终销售的核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经销商频繁变化、大额、异常、集中销售、销售金额大幅波动的情况等异常销售情况,说明核查的范围、方法、程序、比例和结论,并就经销销售的真实性、准确性、确认时点是否准确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