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4日上午,鹤岗市兴山区法院召开第三次审判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审判监督职能,兴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国强列席会议,并发表检察机关意见。

兴山区法院院长陈敏首先欢迎胡国强检察长的到来,她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回归本位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对于提升审判透明度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审委会讨论的案件是兴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闫某某涉嫌虚假诉讼罪一案。虚假诉讼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罪名,该案系我省首例,且涉案金额巨大,在当地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会上,胡国强听取了兴山区法院案件承办人汇报该案合议庭的讨论情况,并针对此案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发表了意见,并同审判委员会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他表示,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对于进一步促进法检两院沟通协调,解决案件争议和分歧,共同提升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起到很好的带动作用。(供稿:兴山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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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汤兴江

审核:李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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