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烟馆是经营大烟和供吸食毒品的场所,解放前河北赵县城乡均有经营者。据民国二十四年河北省民政厅第二科“河北省各县毒民烟民比较图”载,赵县当时有吸毒者700人。清末民初,赵县还有很多乡村的农户种植鸦片。日伪统治时期,仅县城一地就有明暗烟馆20多处,有的烟馆还是毒品的批发站。

当时,赵县2000多名日伪人员中就有四分之一左右的人吸毒。县城的大烟馆既没有大城市里的烟馆阔气,也没有齐全的设备,乡村经办者的条件就更简陋了,但都备有烟枪、烟灯和大烟。

解放前虽有严禁吸食和贩卖大烟的规定,但军政机关的头目及他们的兵丁多有吸食者,开设烟馆的人,不是他们的家人就是其亲朋好友,或者是通过关系买通衙门的人开办的。他们能顺利地领到营业执照,变非法为合法,但一概没有堂号也不挂招牌。

日寇侵占赵县后,经营者贿通日伪头目后,还会受到日伪机关的扶植。还有日本人、朝鲜人干这桩买卖。因此,日伪时期吸食大烟者剧增。

县城烟馆除“大烟鬼”是常客外,军、政、警、特、宪日夜不断,一些日伪头目则是烟馆掌柜和毒品贩子,很快都发了横财。

大烟也叫“鸦片”,用这种毒品做成各种色泽的高梁粒大的丸丸叫“药丸”。常说的吸大烟吸药丸两个名词就是据此而来的。后来毒品又添了 “白面”“料子”“细料”,染上吸毒恶习的人很难戒掉,人称“大烟鬼”。

大烟鬼为了便于吸食自备了烟枪,吸毒成瘾后,把家中的粮物偷偷地卖掉换毒品,时间一长则发展到卖房卖地,用不了几年就将家产挑个净光。无家产可卖时,烟鬼们又走出了两条路,一种是舍下脸来挨家串户乞求几个铜板小钱,够吸 “一锅子”时,就急忙到烟馆吸上两口。另一种则沦为盗匪,明抢暗偷,路劫凶杀,走上不归之路。

毒品既是社会一大公害,又是解放前贪官污吏的生财之道,是吸食者走向家败绝种的亡命之路,还是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大祸根。

1945年8月赵县解放后,人民政府明令取缔大烟馆,对屡教不改的吸毒者给予严惩。自此,贩毒和吸毒的现象被彻底根除,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稳定社会秩序,促进各项事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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